丽江中院鼎力推进“阳光司法工程”
2012-05-15 11:34: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丽江频道 | 作者:李雁华
  为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突出人民法院审判第一要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日前,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阳光司法工程”座谈会。

  “我们要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和法律专业水平,做人民群众信赖的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文化人!”副院长李建华说,丽江“司法阳光工程”在选择案件时,注意受众的群体性和针对性。对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拔毛”案件、危害公共秩序的偷盗、吸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驾等新型或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等,通过开庭,达到提高法律工作者的司法实践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提高案件对社会的警示教育的目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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