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法院启动诉讼联络员制度帮群众“跑腿”
2012-06-04 15:34: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欧瑞兵
  基层群众打一场官司,经常跑六七次法院,饱受“诉累”。近日,青海省河南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联络员制度,专门聘请7名诉讼联络员,帮群众“跑腿”,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

  河南县许多牧民定居点既不通路,又无电话信号,群众打一场官司,要进几次城,相当不方便。为此,河南县法院出台了《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决定在辖区5乡1镇聘请7名便民诉讼联络员,帮打官司的群众“跑腿”。诉讼联络员由各乡镇民选副乡长或村干部担任,群众要打官司,可先将诉状交给诉讼联络员。诉讼联络员代收诉状后,将先行劝导群众,努力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群众执意要打官司,诉讼联络员将向其解释诉讼程序和风险,引导群众收集证据,作好诉前准备。同时,他们即时通知或将诉状送交法院,协助巡回法庭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上门审理、就地执行。

  此外,诉讼联络员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评价信息,随时反馈,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依据,当好“信息员”;积极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当好“宣传员”;对法官在司法审判活动中的纪律、作风和公正程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当好“监督员”。搭建起基层群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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