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执行工作获陕西省人大充分肯定
2012-07-02 15:45: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吴小鹏
  6月28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内司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陕西高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汇报。陕西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周铁焕,副主任委员彭随意,委员刘丽鸽、张美芳,内司委办公室主任马雅春等出席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贾治国、副局长韩均升等有关同志参加了汇报。

  2010年1月13日,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维护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促进该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地方法律依据。执行局长贾治国详细汇报了省法院两年来落实《决议》的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当前困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具体的工作打算。

  陕西省人大内司委对省法院落实《决议》情况及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陕西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周铁焕指出,近年来省法院党组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落实《决议》措施得力,对省人大转办案件督办有力,执行工作成效显著,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到位率和执行申诉信访工作均居于全国前列;省法院提出的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都很客观,制定的下一步工作措施也切实有效,希望省法院积极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省人大内司委将对省法院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协调。

  陕西省人大内司委委员、省妇联主席刘丽鸽指出,执行是法院工作的大问题、难问题,是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的现实问题,也是公正审判能否得到执行、公正能否得到实现的问题。近年来,省法院工作成效明显,这主要得益于省法院领导班子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工作制度的创新。省法院领导班子在办好具体案件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扩大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安东院长亲自到机关、基层单位座谈,征求意见,利用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社会资源开展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省法院重视制度创新,制定了“三项制度”等好的制度,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起到积极作用。希望省法院认真做好执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省人大内司委其它参会的领导和同志也发表了意见,并对下一步做好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建议。

  贾治国最后表示,省人大对省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是当前干好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围绕落实会议精神,下一步省法院执行局将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把对下监督指导和执行积案化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中,下大气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和培训,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三是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执行工作,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再往前推进。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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