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推动法院队伍建设新发展
2012-09-25 13:26: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马萍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也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和重要思想指引。当前,人民法院面临推动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如何培育法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具有鲜明的时代重要性和强烈的现实迫切性。具体而言,培育法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党建,坚持培育人民法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正确方向

  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发展,与时俱进,永葆生命。因此,基层法院要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拓展党建工作思路,以党建带队建,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开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带动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对党员法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法院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教育,提高人民法官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为传播,积极推动人民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确保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让人民法官深刻领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真正含义,从思想深处解决人民法官“忠于谁?”、“为了谁?”、“维护谁?”、“我是谁?”等根本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官的政治信仰和法律信仰,增强人民法官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近而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各项要求上来,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三、完善制度,增强人民法官培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性

  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有利于促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养成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细化到人民法院工作的每个方面,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围绕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进一步完善司法廉洁制度;要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不断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等司法公开新举措,用制度积极引导并弘扬人民法官符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从而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被广大干警所接受,并固化为规范的司法行为。

  四、从优待警,构筑人民法官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坚实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和新纠纷会不断地进入到人民法院来,人民法官不仅要审判大量的常规案件,还要不断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司法智慧来裁判和化解各种新类型案件。因此,在培养人民法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更要从优待警,适当地提高人民法官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不断构建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保障机制,充分保障人民法官集中精力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切实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和关系案。

  五、能动司法,取得人民法官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显著成效

  人民法官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指导司法实践,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自觉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加有力地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以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把握矛盾纠纷冲突点和利益平衡点,找准解决问题法理、情理的结合点,多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使公正贯穿在诉讼活动的每个环节,也体现在所做出的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上,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取得人民法官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显著成效,从而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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