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审判 呵护关爱下一代
——记辽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判员王兆臣
2012-11-06 14:42: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盘锦频道 | 作者:付辰飞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有这么一位“关心祖国未来 、真心呵护青少年 、真情教育失足少年”的法官,他就是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判员王兆臣。多年来,王兆臣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以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为切入点,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2012年10月16日 ,王兆臣被双台子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聘为 “法制宣传”辅导员。

  寓教于审,教育青少年

  王兆臣坚持寓教于审,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近几年,王兆臣通过进校园上法制课、指导开办“模拟法庭”等形式,与学校一起共同做好法制教育,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学校周边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娱乐场所监管、净化治安风气等司法建议多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被双台子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温情审判,感化青少年

  王兆臣在庭审中,积极开展庭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自身原因、社会原因、家庭原因等诸多因素进行剖析,总结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及惨痛的教训,从而促进未成年人认罪和悔罪,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督促其走上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道路。

  宽严相济,挽救青少年

  针对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特点,王兆臣发现在校学生犯罪率较高与个别学校校园管理不严有一定联系,因此结合审判实际,向未成年人罪犯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函,同学校建立帮教互助关系,从而将未成年人审判的触角伸延到校园,扩大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同时,向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帮教倡议书,倡导家长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促使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几年来积极与区司法局、共青团、区妇联、学校、街道等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不断开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和预防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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