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3-01-10 14:21:01
     中国法院网讯 (娄玉谦 崔丽霞)  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庭在范坡镇张朋九村巡回审理了原告贺某等3人诉被告刘某拖欠工资一案,当庭判决被告刘某支付三原告工资款共计6520元。

  家住范坡镇贺某、马某、赵某均系农民工。2012年5月份,3人跟随同村的包工头李某,到禹州市城区某建筑工地打零工,并约定每天工资80元,工资由包工头李某负责结清。工程结束后,开发商没有将工资付给包工头李某,李某就给贺某、马某、赵某3人打了欠条,并约定,只要开发商将工资兑现,李某就将工资付给3人。10月份,开发商将拖欠的工资付给了李某,李某却以种种理由不将拖欠的工资款兑现给3人。

  无奈情况下,3人到范坡法庭起诉,要求追回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徐勇锋多次寻找被告人李某的下落,但均无结果。为增强了农民工的自我保护能力,扩大法律宣传效果,范坡法庭遂决定在被告人李某所在的村里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该村村干部和群众参加旁听,从而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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