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吃得透 工作做得好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谈金融改革司法保障
2013-03-07 08:44: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亮 点

  近年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依法保障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时出台审理民间借贷、金融纠纷、涉财务风险企业债务纠纷的实施意见,调节各类经济关系,兼顾劳企利益,促进银企合作,千方百计保护有效生产力。针对温州金融改革和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浙江高院指导相关法院出台金融改革司法保障意见,依法支持先行先试,推进民间借贷、民间资本的阳光化、规范化运作。发布民间借贷10个案例,指导全省法院稳妥处理民间借贷和企业间借贷等融资纠纷,优化金融改革的法治环境。对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慎用查封、冻结手段,采取集中管辖、兼并重组、债转股等方式加以帮扶,使2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实现了司法重整。加快金融债权案件审执进度,畅通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处置通道,平衡银企利益,2012年全省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5760件,标的额833亿元;执结金融债权案件13713件,标的额203亿元。

  点 评

  金融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金融司法是推进金融法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2012年,浙江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提出司法应对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对浙江情况吃得透,司法工作针对性强,结合工作做得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务。特别是围绕浙江深化金融改革的司法需求,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改革中的先行先试,给予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对企业的法律需求,主动帮助进行“法律体检”;对社会上出现的民间借贷和担保的资金链问题,狠抓苗头,及时化解,并向社会公众提示交易风险;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研判形势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新的起点上,希望全省各级法院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把司法公正贯穿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三效”统一。要坚持从严治院方针,落实铁的纪律,确保政治清醒、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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