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除高利贷“毒瘤”
2013-03-08 09:26: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宽明
  建议名称:《关于立法打击高利贷犯罪行为的建议》

  建议人:何健忠(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

  何健忠代表,这位法院的“老熟人”,是江苏省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此次再度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还被选为十二届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何代表为前五年的履职经历而感怀。前五年,他每年总要提许多建议,比如,为提高法官职级待遇、增加法院编制呼吁过,为关心法院文化建设、防止人才流失建议过。他在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对社情民意有了更多的了解。去年人大会议上,他和多名代表一起提出关于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的建议。去年12月,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对劳务派遣工的待遇进行保障,这让很多曾经向何代表反映问题的基层百姓深感欣慰。今年,他继续提出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等建议。他说,“作为来自一线的基层代表,我知道自己的肩上有着基层百姓深深的期许。”

  当记者问何代表:“今年您对涉法问题有哪些建议?”

  何代表说:关于检察机关在基层设立工作站的建议,这个工作站类似于人民法庭;关于为养老机构立法和给予配套政策以及资金支持的建议;关于立法打击高利贷犯罪行为的建议等。何代表说,今年他提了8个建议,4个与法律联系比较紧密。

  何代表详细介绍了为什么要通过立法打击“高利贷”犯罪。何代表分析,“高利贷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影响着正常经济社会的发展。只有利用法律的威慑作用,才能切除这颗毒瘤。”

  何代表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放高利贷作为“生财之道”,由此引发的家庭纠纷、人身伤害事件不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一些市县,存在数千名专门放高利贷的人员,已形成一定气候,有一大批好逸恶劳的闲杂人员都寄生在高利贷这颗毒瘤上。”“一旦借款者到期还不出钱,放贷人就由黑恶势力出面通过打砸抢的方式索债,不仅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冲击,也危害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非法手段逼债导致犯罪率的上升,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他说,目前,针对高利贷的法律规定主要见于民事法律,刑事法律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在赌场内放高利贷的适用赌博罪,但这只是解决了高利贷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的定罪处罚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高利贷的刑法适用问题。

  何健忠建议,加强刑事立法,单独设立高利贷罪,对严重扰乱金融管理市场秩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民间违法高利借贷行为,从刑事法律上予以规制,为司法机关打击高利贷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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