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照学:情动沂蒙,义感琅琊
2013-04-09 15:24: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邵照学(左一)和当事人在一起
  【个人名片】

  邵照学,现任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付庄人民法庭副庭长,在法庭工作4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49件,无一上访缠诉。近年来,先后被评为第四届全省优秀法官、第二届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记个人二等功2次,201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办案体悟】:

  我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调解工作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途径,逐渐摸索出了“一二三四”调解法即:遵循“一个原则”,实现“两个理解”, 抓好“三个结合”, 树立“四个有利于”的调解新理念。

  “一个原则”是要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原则,不能强压硬调;“两个理解”是让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法官要将当事人变“审判对象”为“服务对象”,千方百计地为当事人着想,取得当事人信任,同时也要让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 “三个结合”是, 一把庭审裁判与现场调查相结合,深入村组农舍、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把庭审调解与社会多层面调解相结合,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代表参与,加大调解力度;三把诉中调与判后调相结合,切实做到结案时使当事人胜败皆明,心里服气; “四个有利于”是:要有利于化解矛盾,缓解当事人之间矛盾;要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要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案结事了,保证案件质量,便于案件执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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