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法院:为失足少年撑起成长“保护伞”
2013-10-29 16:40: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卢靖
  今年以来,广西平果县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努力用爱心感召那些曾经折翼的天使,用司法关爱为曾经的失足少年撑起成长的“保护伞”。

  2013年7月,年仅17岁的小兰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案件判决后,平果法院组织干警到小兰家中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在回访中,法官们语重心长地引导小兰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鼓励小兰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法官们还给小兰详细讲明法院正在逐步实施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当小兰了解到自己正是这一制度的受益人时,顿时很兴奋地告诉法官,晒完家里的玉米后,她希望可以找到一份工作,这样就可以帮家里减轻下负担了。

  对小兰想找工作的想法,回访的法官们给予了极大的鼓励。返程后,法官们多方联系帮小兰寻找工作机会。在法官们不懈努力下,小兰终于在今年9月初找到一份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对于这来不易的机会,小兰感触颇深。她在来信中写道:“现在这份工作是法院的叔叔阿姨们帮我争取得来的,我感觉很满足。在这里,我会努力开始新的生活,请叔叔阿姨们放心……”

  今年以来,平果法院已对17名未成年罪犯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此外,该院还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依托学校积极推进未成年犯重返学校机制,依托企业努力探索未成年犯就业帮扶机制,尽全力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获得“新生”。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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