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
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人民法庭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工作纪实
2014-07-04 16:21: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7个基层法院,52个人民法庭,平均每个法庭每年受理案件400余件,承担着基层法院一半以上的办案任务。建设好人民法庭,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设平安泸州、法治泸州,意义十分重大。2012年以来,泸州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在全省率先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人民法庭。

  一、强化“三大保障”,切实夯实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基础

  泸州中院党组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确定为全市法院中心工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定了“人员下沉、案件下沉、指导下沉、保障下沉”的工作思路,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强化组织保障。2012年初,泸州中院班子成员带队摸底全市人民法庭情况,针对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落后、办案不规范、便民措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向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市委政法委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法院、纪委、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动员全市力量推动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全市法院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均按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

  建立机制保障。泸州中院印发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法庭基础建设、案件审理、诉讼服务、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实施细则,逐一对照检查落实,按月通报进展情况。扎实开展争创“人民满意人民法庭”和“泸州筑梦人—寻找最美基层法官”两项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和争创“人民满意人民法庭”动员大会、现场推进会,市纪委牵头针对人民法庭庭审、接访、着装、行为规范等开展明察暗访,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法庭发展的良好态势。

  落实经费保障。在审判庭、人民法庭建设“交钥匙”工程基础上,全市法院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专项经费用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各级法院还在省、中央转移支付的保障经费中向人民法庭倾斜,并主动争取中央、省市的投资计划资金。全市52个人民法庭中,除需新批未建、改建、在机关合署办公的14个法庭外,其余38个法庭平均投入30余万元,总投入1000万元,为人民法庭提档升级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二、突出“六个结合”,全面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泸州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和适度超前,突出整体性,注重全面性,强调规范性,不断融入上级法院的新部署,努力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

  统一标准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泸州中院印发《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细化为基础建设、诉讼服务、案件审理、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共五大方面23项重点工作,逐一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统一标准、一体化推进。同时,市法院要求各地人民法庭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品牌法庭。合江县榕山人民法庭坐落于合江县临港工业园区内,结合自身案件特点积极打造服务园区法庭。全国十佳法庭纳溪区江宁人民法庭是四川省第一个女子法庭,法庭干警创造出家事案件调解“五步法”,在当地形成了一道亮丽风景线。

  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规范功能分区,每个人民法庭均在一楼设置立案信访室、当事人及代理人休息查阅室、调解员工作室、审判庭,在二楼设置审判人员办公室、会议室、荣誉室、法官沙龙、干警休息室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办公室。设置法庭指引牌,法庭标识、庭训、公示栏、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法官去向牌,在法庭入口配备安检设备等。与此同时,加快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与高、中、基法院“四级联网”,实现案件信息网上同步录入、公文网上流转、电子签章和网上办事。加快科技法庭建设,全市各人民法庭均要在2014年底以前至少建成1个科技法庭,实现每庭必录。目前,江阳区江北人民法庭、泸县牛滩人民法庭等6个人民法庭已建成科技法庭。

  规范办案与完善职能相结合。实行院机关部门纵向指导与法庭庭长横向管理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制定法庭办案管理细则,严格案件流程节点控制,强化案件评查和庭审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主动适应人民法庭职能完善的新要求,规范巡回审判,配备巡回审判车及便携式办案工具。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庭尽量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的案件一律适用小额诉讼,努力构建“调解、速裁、简易程序”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2013年,全市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527件,占案件总数的87.98%。

  深化为民与加强宣传相结合。在法庭内设置导诉台、温馨调解室、休息和查阅室等,公示案件收费标准、审理流程等,公开干警相片、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开通法庭24小时值班电话。在社区、村社设置巡回审判点、移动收案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同时,对长期扎根法庭、热心服务群众、办案质量较高的优秀干警,积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2013年8月,在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开展“泸州筑梦人——最美基层法官”集中宣传活动,6家省市新闻媒体对张清海、曾万军、曾凡铮等8名法官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人民法官清正、廉洁、为民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内部透明与外部公开相结合。依托信息化加强法庭工作透明度,开发人民法庭监控系统,实现院机关与人民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并与科技法庭资源共享,在院机关可以实时观看法庭庭审情况。开发人民法庭车辆GPS跟踪系统,随时监控法庭车辆去向。加强司法公开,在法庭大厅设置触摸屏,当事人凭密码可以查询审判流程信息、执行案件信息,对符合上网条件的案件实行100%上网公开。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信息库,邀请旁听案件、参与调解,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提升能力与培育文化相结合。在业务学习培训上对法庭倾斜,确保法庭干警每年至少有一次不少于5天的集中学习机会。组织中院讲师团在法庭巡回授课,建立业务骨干驻庭答疑及案件定期讨论制度。所有法庭实现“三审一书一警”配备,落实法庭庭长副科实职。加强法庭文化的培育,规范文化建设,打造文化阵地。设置荣誉室、阅览室、文化走廊、文体场所等,开展法官沙龙,提高、丰富干警文化素养和精神生活。

  三、着眼“四个提升”,充分彰显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效果

  经过两年多持之以恒的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全市人民法庭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人民法庭小气候的营造带动了全市司法大环境的改善,有力地推动了泸州依法治市进程。

  人民法庭办案条件明显提升,实现以规范促发展。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人民法庭脏乱差、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执法办案条件大为改善。截止目前,全市已有38个人民法庭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这些法庭外观大气庄严,庭院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司法功能齐备,便民设施健全,现代化气息浓郁,编制成了一张张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网。

  人民法庭案件质效明显上升,实现以规范促审判。2013年,全市法庭共受理13102件,同比增加3187件,占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数51.17%。审结案件12882件,结案率98.32%,同比提高4.95个百分点。几项核心审判指标中,服判息诉率98.05%,同比上升0.38个百分点;调撤率86.7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巡回审判率53.37%,同比上升2.57个百分点;无信访投诉案件。

  人民法庭队伍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以规范促队建。开展规范化建设以来,人民法庭干警司法能力得到锻炼,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增强。2012年以来,全市34名法庭干警、47个法庭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8名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干警得到晋升。纳溪区江宁女子法庭、合江县九支法庭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实现以规范促公信。两年多来,全市人民法庭共收到锦旗、表扬信、感谢信等800余件,古蔺县德耀法庭被31名农民工亲切地称为“文明执法、秉公办事”的好法庭。市中院在对26个先进集体测评时,收到的有效问卷全部为满意。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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