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要求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
2014-09-12 07:48: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更好地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和改革,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部署新的工作任务,提出新的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意见》要求,要加强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以领导干部、青年干警、预备法官、新招录人员为对象的培训班次,思想政治培训内容所占比重不低于30%。

  《意见》要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执法办案实践中,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结合法院审判职能,从审理每个具体案件做起,加强司法良知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干警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加强干警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干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影响,追求高尚道德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法院干警良好社会形象。

  《意见》强调,要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热爱司法事业。要建立领导干部与一线干警沟通交流机制,领导干部要同分管部门负责人或本部门干警每年至少谈心一次。

  要坚持公道正派选任干部,形成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功能,认真做好审判业务专家、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评选表彰工作,激励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创造辉煌人生。

  教育引导干警理解支持司法改革也是《意见》强调的主要内容,《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司法体制改革全过程,并加强司法改革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听取干警意见建议,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改革。要针对深化改革引发的利益格局调整,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大局意识,服从改革需要,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带来的收入待遇差距,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意见》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要持续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严格考核检查,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防止司法作风问题反弹。要强化干警法纪观念,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颁布的各项纪律规定,深入开展审判工作纪律教育和廉洁司法纪律教育,强化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要及时纠正司法作风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经常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环境氛围。

  《意见》最后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建立思想政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将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载体,广泛开展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教育,举办法官论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发挥信息网络、新媒体的思想教育功能,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时代感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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