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实现“三提升”
2014-12-25 15:55:57
     中国法院网讯 (刘忠发)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四注重”,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实现了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的“三提升”。

  注重率先垂范。鄱阳法院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带头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改进作风重实干、以身作则当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全院形成真抓实干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注重自律自查。鄱阳法院坚持“三查三看”:即查是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看工作状态是否最佳;查是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看是否坚持依法办案;查是否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看是否清正廉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分析原因并找出解决办法。

  注重行为规范。要求审判人员遵守庭审规范,注重司法礼仪,开庭时着装正规,准时到位,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审委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办法观摩庭审、现场点评。

  注重督查考核。鄱阳法院党组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每位干警的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将考核情况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的依据,把事后监督向事前延伸。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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