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法院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2015-05-21 15:30:03 | 来源:永州法院 | 作者:陈毅清 李红艳
  • 法官冒雨来到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 承办法官正在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实践载体,它能够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对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保障群众诉讼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充分借助巡回审判,不断延伸服务触角,通过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5月19日,新田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冒着大雨来到龙泉镇三里亭村,就原告郭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上门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于1988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分别于1989年和1993年生下一儿一女。2001年,王某不幸患上罕见的“运动神经元”病,郭某带着王某跑遍湖南全省和北京等全部权威医院先后治疗15年,但王某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逐渐恶化,2003年,王某全身瘫痪成为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郭某对王某不离不弃,一照顾就是12个年头。也许是生活的压力太大,在儿女成家立业后,郭某突然想让自己从这段疲惫的婚姻当中解脱出来,于是才有了这场离婚诉讼。

  当天,到场旁听庭审的有附近的邻居群众近10人。承办法官分别作了郭某、王某的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最后,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婚姻关系及此后王某的生活、治疗和护理保障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在场的邻居自发鼓掌,称赞巡回审判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利和公正。

  “这已经是我连续好几次参加法院的巡回审判工作了。我最大的感慨就是,老百姓需要什么,审判工作就应该尽最大限度满足什么。巡回审判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很好的活动载体,我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感受到了新田法院在这方面做出的努力。”参加当天案件审理的人大代表唐春竹也忍不住为新田法院点赞。

  自2014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新田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呼求,在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做到便民利民,不断减轻群众诉累。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50余次,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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