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法院“家事审判庭”温情断“家事”
2015-05-27 11:22: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春法院
  干净明亮的屋子里,一套色调温馨的桌椅摆在中央,靠墙一侧同色系的书架上放着色彩斑斓的儿童书籍,另一侧是彩色的儿童游戏区,墙上挂着制作精良的“夫妻劝和歌”等图片,这样的布置像极了平常人家里的餐厅。5月26日上午9时,一场离婚官司在这温暖的法庭——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进行调解。原告和被告对面而坐,面前没有“原告”、“被告”席卡,法官对他们的称呼也用“妻子”、“丈夫”所取代。案件比较简单,妻子以丈夫性格粗暴、酒后有家庭暴力行为为由起诉离婚。丈夫认为孩子还小,双方也有感情基础,不同意离婚。法官以“家人”的情怀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彼此的不满与心结进行沟通,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耐心劝说和调解,最终妻子同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暂不离婚。

  永春法院副院长黄武忠介绍,该院的家事审判庭正式成立于2015年4月,审判庭由9名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特聘任林丽珍等10名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法院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陈桔雯等11名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家事审判庭根据家事纠纷特点,与县妇联密切合作,以“家”为基轴,以妥善处理婚姻、继承等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充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探索家事案件的专业化审理。审判庭成立短短一个多月以来,已经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8件,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接下来,永春法院家事审判庭将不断总结探索,逐步形成“感情预修复、情绪先疏导、亲情齐规劝、社会同介入、私密重保护、案后必回访”的温情审判模式,以家的情怀守护爱的港湾,让婚姻更和谐,家庭更幸福,社会更稳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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