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电影创作规律增强网络特色
2015-12-09 13:50: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正义网检察视频节目中心主任 桑巍
  在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网络视频业务不断壮大的前提下,微电影作为一种新型的影视作品模式,近几年席卷网络,传播广泛。我国司法机关也紧跟新媒体形势,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普法效果。微电影也是正义网近几年来的重要宣传手段之一,在法制微电影的创作过程中,我们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扩大传播效果。微电影拥有较高的门槛,一方面是涉法题材不易收集,另一方面是内容的专业性强,对剧本创作、改编有较高要求。因此并不是每个单位或者公司都有实力创作出一部优秀的法治微电影,我们作为司法机关具有资源优势,要积极利用好手中的司法资源,将其整理加工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法治微电影,这既是对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又能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实现社会普法的积极意义。

  二、遵循电影创作规律,增强网络特色。法治微电影的创作同样要遵循微电影的创作规律,要有严禁的结构,言简意赅的叙事和较为明快的节奏。此外法治微电影还需要进一步突出网络特色,但需注意的是法治微电影担负着普法、弘扬主旋律的重任,在增强网络特色时更需把握网络语言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标准进行文字创作。

  三、壮大制作团队力量,提升制作水准。法治微电影题材往往具备深奥的潜力,在创作时要体现法治微电影独特的优势,要提升编剧和制作水平,找到具有张力的主体和恰当的表现手法,这需要眼光、技术和勇气,也需要专业的制造团队,我们可以自己培养影视专业人才也可以鼓励社会上专业的电影制作团队加入到法治微电影制作当中,进一步丰富法治微电影的主题,创新法治微电影的表现形式,壮大法治微电影的制作力量,创造出更多引人关注、震撼人们心灵的法治微电影,这也是文艺创造的本意所在。
责任编辑:胥立鑫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