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院召开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2016-05-11 11:03: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法院 | 作者:师鹏
  5月9日下午,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规定,青海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提醒法院领导干部把“两个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守公平正义,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和司法清明。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原作重要讲话,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占豹主持。

   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节选)、《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节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节选)相关内容及省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典型问题的通报》。

  随后,高原对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管队伍,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高压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必须把纪律规矩贯穿于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使法院干警感受到监督管理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抓好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让党员干部清楚知道什么是违反相关规定,明白“红线”是什么,“底线”在哪里,才能不违反纪律,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逾越。必须严肃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管队伍、从严治院。二要履职尽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的抓好“两个责任”,要完善落实机制,坚持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按照分工和岗位,强化“一岗双责”;要突出责任重点,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围绕“六难”、“三案”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以重点责任的落实促进全面责任落实;要具有担当精神,旗帜鲜明,敢于直面矛盾,敢抓敢管,敢于问责;要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克己奉公,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三要持之以恒,紧盯司法作风建设不放松。当前司法作风是重点,务必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管理,教育法院干警在生活中注意作风小节,在审判、执行活动中规范言行举止,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办理,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强化审限管理,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省委、省政府“二十一条”措施等相关规定的问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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