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两甄别一联动”打击拒执犯罪
2018-03-21 08:58: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华 珍
  随着基层法院执行案件大幅增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成为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因素。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长期以来持续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门头沟法院依托“两甄别一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程序协调,组拳重击,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团队初次筛查甄别。执行团队每月对未实结案件进行“要素式”梳理,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高院财产查控系统,着重梳理案件是否存在拒绝执行的行为的“五大要素”:采取隐匿、账户悬挂、资产不入账的方式,造成无履行能力的假象;采取长期在外不归、出逃隐匿的方式,造成财产情况查明难的局面;通过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等手段,隐瞒真实财产状况;通过与协助执行义务单位、个人串通方式规避执行;假借破产程序、虚假诉讼,转移名下财产。对涉及上述五大要素的案件进行初步筛查,并将案件类型、已采取的执行措施、涉嫌拒执罪行为情况填写制式表格上报执行指挥中心。

  二是法官会议再次审查甄别。根据各团队报送的案件情况,定期召集法官联席会议再次审查甄别。由案件执行法官负责向会议报告执行过程、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等案件情况。根据该会议意见进行分类处理,对不构成拒执犯罪但符合司法拘留、罚款条件的案件,及时责令团队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去年,采取拘留、罚款措施30余人次,罚款金额共计5.8万元;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案件,确定补齐证据、移送公安、引导当事人提起自诉等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以暴力阻碍执行人员、抢夺执行案件材料等涉嫌拒执罪紧急情况的,由办案法官提请召开会议,及时向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三是多部门联动研讨。由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刑事审判庭与区公安分局,共同逐案研究移送追究拒执罪的案件,积极就拒执罪个案的认定标准、证据的认定审查、启动自诉程序等问题形成共识,畅通打击拒执犯罪的各个环节,现已成功开展座谈五次。同时,为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和程序联动,依托辖区31家单位组成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与区公安分局的深度合作,在联查布控、信息互动等方面相互配合。目前,该机制已在及时查找隐匿被执行人、快速推进侦办程序上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公安机关对移送追究拒执罪的案件立案侦查2起,其中一起的被执行人已被批捕,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已成功控制、依法拘留一名长期隐藏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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