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不认真履职 犯玩忽职守罪被拘役四个月
2018-03-26 10:54:12
     中国法院网讯 (庄汉平)  江西省玉山县一男子身为护林员,不认真履行管护职责,致使其负责管护区域的国家公益林遭到滥伐。近日,被告人袁某被玉山县人民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被告人袁某自2013年年初开始至2016年年底,一直担任玉山县紫湖镇建设村的护林员,袁某每年与玉山县林业局紫湖林业工作站签订一次公益林管护合同,其主要负责紫湖镇建设村拓坑山场公益林的管护。2016年4月至7月期间,袁某因工作懈怠,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建设村村民徐某(已判刑)雇佣他人砍伐建设村源头山场(位于拓坑山场内)的国家公益林,导致其负责管护的区域国家公益林遭到大面积滥伐,被滥伐立木蓄积达19.916立方米。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作为护林员的管护职责,致使其管护区域被滥伐国家公益林立木蓄积达19.916立方米,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袁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经社区矫正机构审前调查,认为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对其对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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