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长首次列席陕西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2018-07-10 14:43:18
     中国法院网讯 (王琪轩)  7月9日下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智主持召开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首次列席会议。李智院长、杨春雷检察长分别就做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作了讲话。

  李智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以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重大审判问题的基本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落实“两高”《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积极方式、完善法检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杨春雷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应尽的法定职责。通过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亲身感受到省法院审委会依法办案、规范办案、认真负责,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的严谨作风和职业精神。

  会议讨论了刘某某故意杀人等案件。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田平利、贺佑荣、谭晓峰、谭爱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景万宗等出席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魏兴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虎、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谭鹏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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