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张贴敦促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18-07-12 10:24:20
     中国法院网讯 (曾昭辉 黄亮)  “陈法官,左邻右舍都知道我欠钱不还,请求不要再对我进行公告曝光了,我下午赶紧来还钱。”7月11日中午,家住上杭县南阳镇的村民黄某给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打来电话,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当日下午,被执行人黄某驱车100余公里赶到长汀法院,交清了3万元欠款。

  被执行人黄某是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2017年6月,经长汀法院调解,黄某应返还严某补偿金3万元,但黄某一直拒不履行。案子进入执行阶段,黄某一直逃避执行。7月11日清晨,长汀法院执行人员决定赶赴上杭县,对黄某实施拘留。到达村里后,黄某闻风而逃,抓捕拘留的方案落空,于是,执行人员决定实行“家门口曝光”执行措施,在黄某住所地房前屋后、村公告栏等地张贴《关于敦促被执行人黄某履行义务的公告》。在张贴过程中,执行人员还同步发送短信至被执行人黄某手机,告知其名单已被公布,劝导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在张贴公告现场,引来了村民的围观和对“老赖”的声讨。

  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长汀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发布《告被执行人一封公开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等,加大公开曝光的力度。一方面,通过电视台、微博、微信、网站,对被执行人身份予以曝光。另一方面,前往“老赖”户籍所在的基层村社,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充分联动,在被执行人住所地的醒目位置实地张贴敦促公告、拘留公告,让被执行人的左邻右舍、同村村民、亲戚朋友了解到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形成舆论氛围,迫使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截至目前,该院针对198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张贴敦促公告9000份,其中72名失信人员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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