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伟任新疆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19-03-31 19:30:37
     中国法院网讯 (王书林 邱林枫)  近日,马国伟就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马国伟,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山西运城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7年9月至1978年11月,新疆布尔津县红旗公社知青;1978年11月至1990年8月,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大队战士、公安厅消防处教导队干事;1990年8月至2001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干部室干部科员、干部管理室副主任;2001年5月至2008年6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主任;2008年6月至2011年10月,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副厅长;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自治区纪委常务副书记;2018年1月,自治区纪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责任编辑:韩绪光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