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在前 司法在后

——广东法院多元化解决劳资纠纷工作记事
2019-04-02 08:47: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晔晗 吁青 王创辉
 

   破解人案矛盾,要坚持调解在前,司法在后,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着力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

   近年来,在“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改革的实践中,广东借助工会组织力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出了自己的路径与经验。

   为调解效率按下“快进键”

   3月15日,春光明媚。

   与以往不同,律师郑殿国今天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是以工会派驻法院专职调解律师的身份,过来调解一宗劳动争议。

   调解很顺利,不到一天时间,郑殿国就为外来务工人员谭某向前“东家”要回了欠薪3.6万元。

   “以调解解决劳动纠纷,速度快、效率高,特别在欠薪纠纷中,更受被欠薪者的‘青睐’。”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出来,郑殿国心里很有成就感。

   近年来,广东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特别是劳动关系纠纷呈现日益多元化趋势。如何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与社会解纷资源不平衡、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如何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这已是摆在广东法院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曾在佛山某卫浴销售公司打工的廖阿姨,工作期间不小心受了伤,按理说,工伤赔偿本就该由公司出,但就赔偿这事,一直耗了大半年也没下文。

   一审判决下来,廖阿姨不服,要打二审。刚到二审法院的立案窗口,廖阿姨就被“拦”了下来。拦下她的,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驻点律师。

   不承想,一番调解,烦心许久的纠纷如愿解决了。“这调解室真是高效,不然这钱哪能这么快拿回来。”拿到赔偿款的廖阿姨,心里喜滋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忠铭告诉记者,“诉调对接工作室发挥了律师的专业特长,让劳动者不经诉讼程序就获得法律服务,法院的参与更是为调解合法性装上了保险锁。”

   早在2016年10月,广东高院就与省总工会探索由工会委派专业律师驻点法院调解劳动争议的新机制,并联合出台了配套制度。而全省首批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正是落户在佛山两级法院。

   广州的许文华律师,如今也是一名专职调解律师。调解广州中院的一单因工死亡补助金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仅仅用了半个小时。

   纠纷快速解决,双方当事人满意,让许文华很是感触,“以前与用人单位协调,即便法理依据充分,协调难度也很大。”这次代表工会调解,一上午就调解了两起。

   2017年11月,广东高院将佛山试点经验推广至珠三角广州、深圳等多家法院。2018年3月,还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等单位,为畅通争议多元化处理渠道、提升争议处理能力等方面出台文件。

   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飚表示,调解工作室为工会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权威有效的平台,相当于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了“快进键”。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想起上个月工人们离开时的笑容,怀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梁雁飞心里一直觉得欣慰。

   在肇庆市冷坑镇一家工地干活的老李,赚的本是辛苦钱,可到头来,老板却连工资都发不出。工人们闹了几次,老板话说得漂亮,就是见不到钱。

   一气之下,工人们“押”着老板到怀集法院,要法院主持公道。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梁雁飞决定通过诉调对接快速化解纠纷。一个上午,梁雁飞和调解员分两头跟双方沟通协商,工地老板最终同意分期支付,并签了调解协议。

   “要不是法院,我们可就真白干了!”司法确认文书在手,老李和其他工人心里踏实了。

   劳动争议案件往往看似简单,有的标的也不大,但存在“人数众多、类型复杂、善后不易”等特点,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

   李忠铭坦言,“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避免了很多劳动纠纷进入实体审理和强制执行程序,既节省司法资源,又化解社会矛盾。

   跟怀集法院一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也处理过类似的集体劳资纠纷。

   珠海森华制衣厂近200名员工聚集到法院,要求厂方解决拖欠住房公积金问题。但诉求不归法院管辖范围,解释说了不少,但员工就是围在立案大厅不走。

   最后还是工会安排工作人员介入,同时通知辖区镇街相关部门,对员工们进行疏导。晚上11点,员工与厂方达成共识,厂方补缴公积金,员工们仍旧回岗工作。

   “部分简单案件,只要当事人得到正确的法律指引,纠纷往往就能迎刃而解。”如何在源头上解决纠纷,身为专职调解律师的徐训培有发言权。

   将劳资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修复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广东法院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民营企业安心创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杨连盛评价:“这是广东法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新实践、新样板。”

   软硬件全面提升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邓剑锋法官,不久前遇到一宗棘手的跨境劳动争议纠纷。争议得以解决,“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驻东莞联络主任郭慧芳起了大作用。

   香港籍的简女士被东莞一家企业聘用,劳动合同签了中英文两个版本。到月发工资,简女士发现工资“缩水”了。问题出在合同上,英文版合同约定的是税后净工资,中文版约定的则是税前。

   案子不难判,但调解效果最佳。为了增加简女士的安全感,工会请来了郭慧芳。调解采取视频方式,但一开始双方各不让步,调解多次出现僵局。好在郭慧芳都能稳住局面,才使得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没有郭慧芳这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调解哪会这么顺利。”事后邓剑锋告诉记者。

   据了解,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联合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在全省率先探索“调裁审”一体化机制。2018年该市法院、工会、劳动仲裁机构等共受理各类劳资纠纷56867件,最终进入诉讼程序的仅5540件。

   经过近两年半的实践探索,广东“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各地创新“百花齐放”。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搭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多方联动平台,搭建案件数据共享平台;

   ——深圳法院借助科技创新做到在线司法确认,用“一键”转诉立案和自动识别、繁简分流,打通法院、工会和劳动仲裁的信息链路;

   ——佛山中院实现“法院+工会”双级联动,打造全程调解模式。

   据统计,自从借助工会组织化解劳动争议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广东法院共计移送诉调对接平台调解案件70869宗,调解成功46136宗,调解率达65.1%。

   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钟健平表示,“下一步,广东法院将继续探索‘法院+工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并在全省铺开,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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