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的角度出发
2019-05-30 08:54: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邓娟
  “原告人为的阻隔造成母子分离,并非理智成熟负责任的爱,对儿子和被告均是伤害。”

  “经法庭教育后,双方在观察期内均能履行保障对方探视的义务,按时完成布置的‘家庭作业’,用心地读一些养育子女的书籍并手写记录育儿心得,从而在养育子女方式上有所进步和成长……”

  这是近日我审结的一宗离婚纠纷案件的判决内容。

  在该案中,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两个子女(女儿5岁,儿子2岁)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双方都要求两个孩子归己方抚养。女方提出,男方在孩子六个多月大的时候已经不让女方进家门探望儿子,恶意制造孩子由男方抚养的事实。由此形成了双方家族的对抗,甚至报警处理仍未果。视频中哇哇大哭的孩子,充满害怕的眼神和无辜的样子,叫我放心不下。为妥善裁判抚养权之争,我慎之又慎,走路在思考、开车在思考,睡觉也会不停地思考。

  2018年4月11日凌晨4点,一个想法从我的脑子里闪现出来,我立刻起身披上衣服写了一份上千字的文字,拟在法官会议上进行讨论。我大胆地为双方设置六个月的观察期,设定观察期内双方的义务:男方应履行保障女方一周至少一次的探视权,女方在探视时履行维持儿子现时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否则,将构成探视权的妨碍,承担不利于主张抚养权的后果。同时,布置庭后作业,要求双方每周用拍照及简短文字的记录陪伴时光,学习如何做父母的课程(包括线上线下课程、阅读相关育儿书籍)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内容(包括截图、心得体会)。指定双方每个月月末定期到法院汇报学习心得体会。每周末由双方携带子女组织一家四口的家庭活动日,同时委派社工作为观察员每周深度跟踪,作出观察报告。

  基于此前男方在分居期间妨碍女方探视儿子长达一年的不当行为,为让男方真正体会和感受女方作为母亲每周探视一次儿子的热切心情,我还大胆作出临时性短暂地变动抚养的决定,让男方将儿子带到法庭,由女方携带儿子共同生活一个月,男方每周探视孩子一次。当看着儿子转身跟随女方走出法庭的背影时,为人父的七尺男儿眼圈都红了。坐在旁边的奶奶更是泣不成声。法庭希望通过交换抚养角色,体会对方的感受,以达到双方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即使离婚,也能够以更加有爱、和谐的方式共同培养孩子,双方当事人对该创新举措表示支持。

  半年的观察期里,看着一张张照片上定格的一家人其乐融融的亲子时光,我内心充满欣喜和感动,感动于双方借由对孩子的关爱得到了成长。双方从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冷静、理智面对对方以及孩子的养育问题,真正觉察孩子所需,激发作为父母理性的、成熟的爱。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儿童节,我由衷地希望每一次庭审、每一起案件都是爱的流动和传播。只有让爱流淌起来,从爱的角度出发,才能护佑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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