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2019-05-31 08:55:09
     中国法院网讯 (胡艳)  5月28日上午,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公开审理了辖区内首例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平昌县司法局派员旁听了案件庭审。

  检察院指控,2017年1月,被告人张某在平昌县城开了一家快押寄卖服务部,后又与他人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专门从事抵押贷款、信用卡代办、代换等业务。期间被告人张某为收回非法发放的贷款,先后纠集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吴某、刘某等人,多次采用砸玻璃、牙签堵锁眼、张贴大字报、喷油漆、尾随跟踪、与借款人强行签订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等方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吴某、刘某等6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均指定了辩护人,庭审中,6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进行评判后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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