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措施让绿成为常态色
——广东法院以司法手段护航生态环境再升级
2019-06-10 09:03: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宇靖 李安
  连着下了几天雨,山上高低错落的幼树抽芽,又见新绿。更多的绿色在山上蔓延,想是不久,又将是一片郁郁葱葱。

  这是修复后的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六那山生态公益林。若不是封存在卷宗里的照片提醒,你无法想象它两年前的模样——大量的林木被盗伐,4.7亩山体坡面之内鲜有绿色,满目疮痍,萧索荒凉。

  照片与现实浓缩着六那山的昨日如今。从黄到绿,再由绿而美,广东法院以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带来的多重效益,不仅让六那山变化巨大,也让广东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上跑出了“加速度”。

  谋创新:从审理一案到修复一片

  深一脚浅一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佩华的裤脚边上已是泥迹点点。前些天的大雨,把上山的黄泥路冲得坑坑洼洼,下脚的干净地都找不出几处。

  今天阳光正好,陈佩华一早跟县人大代表、县林业局的同志定了时间,到六那山查验恢复区补种树木的生长情况。

  为了清楚记录补植进展,陈佩华还特意让书记员借了部无人机。“树苗有一米多高了,长势还算不错。”无人机高空拍摄的画面传来,山间点点青翠整齐排列,煞是好看。

  看着眼前生机盎然,陈佩华的思绪回到2018年8月。一名壮族青年在六那山违法砍伐了大面积的公益林,被判刑后法院还要求他进行补植复绿,抚育这片林木直到2021年。“清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2.2%,但乱砍滥伐林木的案件就占了环资刑事案件七成以上。”数据触目惊心,陈佩华说,像这类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不能判了就算,谁破坏谁就得承担起修复责任。

  从审理一案,到修复一片的延伸,广东法院这些年来坚持严惩与修复并重,一路走来蹄疾步稳。

  “现在修复性司法工作已从林业扩展到渔业、水源等领域;从涉林案件拓展到各类环境污染案件;从复绿补种到异地补偿再到增殖放流。”这些年来修复性司法的变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羊琴张口就能一一列举。

  目前,广东高院已向省财政厅申请开设环境诉讼资金账户,搭建省级资金管理平台,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修复性司法的理念落到实处。

  刷颜值:充实队伍,筑牢司法屏障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顺德县制造业迅猛发展,但与之而来的固体废弃物堆积、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本是一门好生意,陈冰却因非法收购并堆放上千吨节能灯玻璃碎片成了阶下囚,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不知这些碎片含汞,属于危险废物。”想着赚钱快,却因此自食苦果,庭审现场上,陈冰后悔不已。

  从严惩治,广东法院通过司法的力量,倒逼社会法律意识、环保责任的增强。据统计,2016年至今年5月,广东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083件,近7000人受到刑事处罚。

  污染防治战,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5月27日,广东省惠州市两个县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分别在异地法院出庭应诉:一个因履职不力被起诉,另一个因未履行法定职责被判当庭败诉。

  个别行政机关监管不严、地方保护主义残存……面对攻坚战路上还没打通的“微循环”,惠州市两级法院对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下了一剂“新药”——集中办理,异地管辖。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强介绍,采取集中办理、异地起诉的方式,目的是构建公益诉讼上下一盘棋的办案新格局。“此举有利于减少基层法院的办案压力,更加规范高效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和审判工作。”

  这是广东法院创新工作机制,顺应环境保护新需求的一个缩影。

  “目前,全省法院共有7个环资审判庭、32个专门合议庭、4个巡回法庭,结合大湾区建设规划要求,深圳龙岗、佛山禅城、东莞已新增3个环资审判专门机构。”羊琴说。下一步,广东法院将继续优化审判布局,结合大湾区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发挥专业化环资审判的优势作用。

  新征程:关注民生,助力人居环境改善

  家住云浮市的农户阿才因邻居要扩建猪舍,一纸诉状把邻居告上法院。“再扩建,猪舍就离我家厨房只有1米多,每天闻着这股恶臭,搁谁都受不了。”

  云浮是“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的发源地,不少农户通过这种模式脱贫困、奔小康。但养殖畜禽也造成了部分村落脏乱、水质下降等污染问题,许多住户对此都苦不堪言。

  “规模养殖生猪产生恶臭,却是严重影响阿才的日常生活。”罗定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肖容认为。法院经过综合考量,作出清理猪场、禁止继续养猪的判决。

  无独有偶,广东高院的法官林振华不久前也遇到类似难题。

  家住广州的莫代华因楼下水泵运转产生低频噪声,严重影响其生活和睡眠,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迁离水泵房。

  迁,或不迁?案件经过两审判决,结果大相径庭,但噪声问题未得到解决,莫代华向广东高院提起申诉。

  “现行法律对低频噪声问题并无明确规定。”林振华经过仔细研判后,决定引入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院张音波博士辅助审判,寻求切实解决矛盾的方案。

  “按照整改方案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是完全可能达标的。”张音波在研究后,就环境噪声的标准、影响及整改原理向当事人作出专业的解释,最终促成双方调解。

  案件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的建立,34名环保专家研究方向涵盖水、大气、固体废料、生态修复、噪音等多个专业领域。

  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表示,专家库的成立,汇集广泛智慧,凝聚社会力量,为广东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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