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票:拒付老人赡养费 依法扣划促执行
2019-08-26 14:52:0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景超
 

近日,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儿子拒不给付老人赡养费的案件,使两位七旬老人及时获得了赡养费,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彰显了法律权威。

2017年2月,姚大爷和于大娘因其儿子张某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甚至拒不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儿子张某诉至北票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由张某每月按时给付两位老人赡养费每人各300元。2019年6月,张某却无视法律与道德,拒不给付赡养费,姚大爷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支付其赡养费2400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杨阳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对其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希望其能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拒交赡养费,经执行法官杨阳多次耐心劝说无效后,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19年7月,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查到张某银行账户有2500余元存款之后,依法对将其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在法院将被执行人张某存款成功扣划后,一方面考虑到张大爷家距离市里较远,且年岁已高,出行不便,同时于大娘也身体患病急需用钱买药,面对这种情况,杨阳驱车亲自前往两位老人家里,将2400元赡养费送到张大爷手中,张大爷双手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杨阳的手对其表示深深地感激。同时杨阳严厉告诫张某今后要认真照顾父母,按时给付赡养费,尽好赡养老人责任。

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今后北票法院执行局将竭尽全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养儿防老观念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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