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诉前调解量同比上升100%

内蒙古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效显著
2020-01-03 09:00: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车晓梅 刘洪舫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全区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全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统一工作标准,完善配套机制,确保两个“一站式”建设落地生根。

  《指导意见》聚焦内蒙古法院审判实际,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确定了诉讼服务中心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系统化的“五化”建设目标,对三大诉讼服务功能体系和五大业务模块建设均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是指导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体系建设的总纲和基础。两个《实施办法》则发挥双轮驱动作用,对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工作从总体要求、具体目标、流程程序、节点范围等做了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

  近两年来,内蒙古法院全方位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形成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及移动终端、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交通便利、宽敞明亮、功能集约、高效便捷的蒙汉双语诉讼服务中心已成为祖国北疆民族自治地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智能送达、语音识别、蒙古语辅助办案、智能文书书写系统等智慧诉讼服务平台陆续上线运行。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了全国法院跨域立案“一体化”工作,全区各级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跨域立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了内蒙古移动微法院,高院一级部署采购了全区法院的跨域立案移动终端等配套设施,实现了跨域立案“全贯通”。全区法院大力加强诉源治理,共与961个特邀调解组织2216名特邀调解员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19年诉前调解案件36828件,同比上升100%,31个法院实现了诉讼收案负增长。

  2020年,内蒙古法院将继续深入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构建多层次阶梯式解纷体系,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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