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银川27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2020-04-30 11:14: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霞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天喜等27人团伙涉恶案一审宣判,首犯余天喜8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余天喜、陈彩云、朱智春、陈振山、宋登明、朱志宁、马成等人以盈利为目的,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开设赌场,逐渐形成了以余天喜为纠集者,陈彩云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进一步获取经济利益,该犯罪团伙以发放“工资”等方式,先后纠集被告人李桂霞、陈朝仙、马忠平等多名被告人在银川市西夏区、金凤区等地多次开设赌场。随着赌场规模的扩大,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扰乱正常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及量刑情节,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余天喜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余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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