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手机牵出隐案 男子获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05-09 15:24:38
 

    中国法院网讯 (申兵 时俊亚)   5月8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兵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焦作中站区人,文盲,无业。2020年1月5日,李某窜至中站区一民房内,将二楼一卧室的门打开后,盗走了被害人孙某放在床上的一部金色iphone6PLUS手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500元),销赃后获利1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警方调查取证过程中,又牵出了另外一起盗窃案。

  据李某交代,在2018年9月中旬,李某在中站区某村委会门岗室休息,后窜至二楼村党委书记许某办公室内,将其放在办公桌抽屉内4000元现金盗走,后将赃款挥霍。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盗窃犯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