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爸爸”,解了他五年心结

2020-08-23 14:33: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法官 高骏

  “五年了,终于又听到孩子叫了声‘爸爸’。我以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解开了心结,49岁的被执行人邹某如释重负。

  接到这起执行标的额3万元的抚养费纠纷,我第一时间联系上了申请执行人张某。

  “法官,我们离婚五年了,却没收到过一分钱抚养费……”张某抱怨道。2015年法院判决离婚,8岁的儿子跟随她一起生活,邹某每年需支付抚养费6000元,然而至今没拿到一分钱。

  “五年了,孩子都不让我看,我凭什么付抚养费?”邹某如约来到法院,皮肤黝黑的他,挥舞着粗壮的手臂为自己辩解。他掏出一个老式手机,向我展示一张模糊的照片,原来这还是他离婚前给儿子拍的。

  “作为父亲你应该承担起抚养义务,张某一个人拉扯孩子很不容易……”邹某有些触动,但仍坚持要求见儿子一面。

  考虑到邹某的诉求也是人之常情,我转而做张某思想工作。那天,张某带着13岁的儿子一起来到了法院,孩子个头不高,有些腼腆。

  在张某接电话的空隙,我和孩子聊起了家常。

  “多久没见爸爸了?”

  “我也记不清了,反正很久了。”

  “想见他吗?”

  “嗯,好久没见他了。”孩子眼神里流露出渴望。

  “不付抚养费是邹某不对,但你不让孩子见爸爸,这也是不对的……”经过耐心开导,张某终于道出了顾虑,原来张某与孩子多年相依为命,担心孩子会被邹某抢走。

  找到了“症结”,我马上联系邹某,邹某保证道:“我就见下孩子,绝对不会做出格的事情。”于是,我们把父子五年来第一次“团聚”的地点选在了法院。

  “爸……”喊出这一声久违的问候,孩子低头不断搓着手。邹某则笑得像个孩子一样,他不停抚摸着儿子的头。

  在我的见证下,邹某付清了拖欠五年的抚养费。办完交接手续,邹某又从口袋里掏出皱皱的1000元钱塞到孩子手中,补充道:“这是给你的零花钱。”

  我当场趁热打铁,又促成双方就以后探视孩子和支付抚养费达成了一致意见。

  送他们走出法院时,我真挚祝愿他们和谐相处,争取把各自生活过得越来越红火。

  (周凌云 王晨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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