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贯彻“两山”理念 助推生态司法保护
2020-09-18 14:36: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长春
 

  福建省泰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中段的杉岭支脉东南侧。北靠邵武,东连将乐,东邻明溪,本接建宁,西北紧贴江西黎川。泰宁山多林密,是新兴旅游城,先后获得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等,有大金湖、上青溪、九龙潭等十大景区。

  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域立足生态优势,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行山”的理念为引领,严厉惩治各类破坏环境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泰宁生态司法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泰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制定衔接互动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惩治涉生态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涉生态犯罪案件6件7人,开展涉生态环境联合整治活动2场次;积极探索生态司法“4+”办案模式,今年来发出“护河令”、生态修复失信令2份,责令被告人补种复绿30余亩,管护河段50余公里;同时为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影响力,该院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报纸、电视台等媒体、网络宣传涉生态法律法规,对外发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生态法治氛围。

  此外,该院以信息化、科技化为支撑,以“互联网+”思维为导向,以打造“信息集控+司法服务”平台为抓手,设立“大金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集合环保、旅游、水利等部门的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络,为打造“地绿、水清、天蓝、居怡”的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三年来,泰宁法院共审结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504件,诉前化解生态环境行政纠纷30余起,就地巡回审判20件次,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发出“护河令”、“放养令”等生态修复令24份,责令被告人管护河段30余公里。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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