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事故,两个家庭,三次判决,四处奔波
龙安法院异地执行追回赔偿款
2017-06-23 16:10:11
     中国法院网讯 (李群伟 王颖)  一场事故的意外发生,让两个家庭不堪重负,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但执行款却迟迟不能到位。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始终立足本职工作,不停奔走于房管局、银行、车管所,随时查控被执行人的房产、银行存款、股票、证劵、车辆等信息,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立即冻结、划拨,终于执行到位。

  2011年3月初的一天,申请人姚某受雇到被执行人姚某某承包的工地干活,由于发包方没有按照施工规范规定操作,造成姚某受伤导致下肢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姚某住院后,姚某某先行垫付了近14万元医疗费。因双方在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上意见分歧较大,引发诉讼。案件经三级法院审理后,虽然70余万元已因申请强制执行而得到赔付,但仍有10余万元没有着落。

  姚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受伤致残,生活已经举步维艰,治疗又急需用钱,无奈只得于2016年再次向龙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姚某某也是个农民,又遭遇儿子身故,经济困难,没有执行能力。心急如焚的姚某只能放弃对姚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寄希望于对本次事故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发包方。

  苦于查控不到发包方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直到今年4月底才恢复。该院干警第一时间赶赴郑州,冻结了发包方的银行账户,并将案款划拨到龙安法院账户。考虑到姚某行动不便,6月23日上午,干警主动联系,将10万余元执行到位的赔偿款送到姚某家中,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人文情怀。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