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整治民营经济环境
2003-07-28 13:16:0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王飞
  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提出,集中整治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在网上开展“行政效能大家评”,请社会公众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目前,相关具体实施办法正在讨论中。

  不废违规文件,追究负责人

  据了解,省纪委、省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软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督促整改纠正;对违规文件不废止,出台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以及软环境整治不力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同时,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我省经济发展和投资软环境的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追究。目前,省监察厅已草拟《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讨论稿。通过后,《办法》将作为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配套措施,对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内部管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效能如何,网上你来说

  此外,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在四川执法监察网上进行“行政效能大家评”活动,让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进行网上评议。同时,组织民营企业以及有关行政监管对象对省级有关部门行政效能以及软环境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将评议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对行政效能低下、软环境整治不力、承诺政策不兑现的,督促整改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纪律责任。

  据悉,省纪委、省监察厅将设立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在四川执法监察网上设立行政效能举报箱,接受群众投诉。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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