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运用宣传资源 树司法良好形象
鞍山法院网今日开通
2006-03-20 14:50:58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明武点击开通网站
     中国法院网讯 (杜尔莉 杨力) 

今天,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开通。广大群众和当事人只要登陆“鞍山法院网”(http://aszy.chinacourt.org)就可以快捷查询鞍山市两级法院司法为民措施、赖帐户曝光名单、法律法规等大量的信息。鞍山法院网的开通既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又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活动,同时,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年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主动运用法院的司法宣传资源,加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力度,做到专人分管投入大;形式多样渠道广;队伍精干素质高,使法院的社会公信度不断提升。每年在国家级、省级和当地媒体上刊(播)发各类宣传稿件、专题节目3000余篇,连续三年被省高院和鞍山市政法委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三年来,该院党组把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来抓,除一名分管副院长专门负责外,党组书记、院长也对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参与研究和策划。去年,为满足和适应新时期宣传工作的需要,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为宣传工作配备了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和单返相机等设备,每年还拿出5万元以上用于司法宣传工作。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院的司法宣传资源,发挥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全面宣传法院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审判活动。他们利用法院审理重大典型的各类案件、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本院公布实施新的司法为民措施等时机,集中搞好宣传策划,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除了注意抓好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条幅等传统宣传形式宣传外,近日,他们工作中,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十分注意建立和培养一支相对稳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热爱司法宣传工作的骨干队伍。三年来,该院就调整充实了4名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到司法宣传工作岗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在各庭处室设立了宣传和案件信息员,与基层法院也建立了宣传资源的传递共享机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对本院和基层法院的专(兼)职司法宣传人员、信息员都进行业务培训,聘请《人民法院报》和当地资深记者和省高院政治部主管宣传的领导同志等为全地区的司法宣传人员进行授课,不断提高了司法宣传人员的素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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