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几点思考
2007-03-15 18:43: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院长 汤建国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从我院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总体状况不错,但是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确实存在着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分析原因,我认为,廉政教育不到位的根源是我们有些同志思想境界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对加强廉政教育缺乏足够认识,认为教育可有可无,做不做或者做多做少无关紧要,教育是虚的,对审判工作实务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加强廉政建设的认识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态度问题,而是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问题,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起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到长期抓,抓长期,不厌倦,经常搞,坚定不移地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党员干部和全体干警,从思想上和感情上认同权力源于人民的观点和廉者光荣,不廉者可耻的道理。

  二、正视廉政建设形势。

  中院张金富组长在会上通报的全省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可谓是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违法违纪覆盖面之广,涉及人员之多,负面影响之大,不能不让人感到十分震惊。虽然,通报的情况,跟我院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我们不能不以此为警示,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就我院目前的现状而言,绝大数干警是大公无私,清廉从政的,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过高的估价廉政建设形势的理由。

  因为,一方面,没有发现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腐败现象就像感染癌症一样,从感染病菌、到发病、到手术,是一个渐进的连续的过程,几乎所有的癌症患者都有一个潜伏期,一旦发病都是已经到了中晚期,最后不得不手术解决问题。因此,过去好不代表现在好,现在好不等于将来好,往往一些腐败案件,都是在时过境迁之后才东窗事发的。随着环境的改变、地位的变迁、时间的推移,人的思想一旦蜕化变质,就会抵挡不住诱惑而发生问题;

 另一方面,有一些倾向性苗头不容乐观。吃喝的问题,说情打招呼的问题,与律师关系的问题,屡禁不止,虽然,我们在这方面有过教训,但是并没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有些人外出之后,中午违反规定在外喝酒,下午干脆不上班,在外休闲娱乐,回来后反而说自己外出办案辛苦得很,有些人热衷于把吃吃喝喝当作身份的象征,当作有本事、有能力的标志,甚至当作人生的追求目标。

  另外,外界对我院有些人热衷于泡舞厅、泡浴室有所反映,且不说这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光是这些高消费的费用你从何而来,你从中享受了什么、得到了什么,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疑问。当然,同时也存在着一个你付出了什么,丧失了什么的问题,你思考了吗?再一方面,貌似廉洁的行为掩盖了不廉洁的现象。有些案件表面上看,办理得很公正,但是在公正的背后却潜伏着肮脏的交易。有些人故意向有求于己的当事人,夸大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并且满口答应一定帮忙,为当事人感激自己留下伏笔,尽管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依法办事,公正裁判,但因为事先已骗取了当事人的信任,所以仍然心安理得地收取当事人的好处。还有个别人自作聪明,利用手中的权力搞“长线投资”,在办案过程中,伪装得很好,送礼不收,请客不到,道貌岸然,但私下里与当事人达成一种默契,在“案结事了”当事达到目的之后,再收取回报,这些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但狐狸总有一天会露出尾巴。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从本质上揭示了我院的廉政建设形势不仅不容乐观,而且十分严峻,加强廉政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说,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视问题,对出现的问题麻木不仁。

  三、切实加大廉政建设力度。

  我认为,加强廉政建设力度必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切实加大教育力度。要通过长期的、不间断的教育,触及灵魂,触及思想,特别是要突出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突出热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教育、突出各项廉政纪律教育,就是要用大道理管住小道理,管住歪道理,让大家深刻认识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本质要求,弄清不廉洁的严重后果,对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产生敬畏之感,从而自觉地在思想上划出警戒线,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守法度,不逾矩。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作为领导干部,最大的责任就是抓队伍建设,抓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廉政建设,而廉政建设的根本在于落实规章制度。现在,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有了,关键在于如何抓好落实。客观地讲,在抓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方面,我们有些同志思想上有顾虑,存在着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不出政绩,因而往往使得制度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克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敢于较真、敢于严管,从小事抓起,从点滴抓起,一抓到底,切实把廉政建设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廉政监督力度。要从根本上弄清,放弃监督或者监督不力等于是对腐败分子的迁就和放纵,失去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土壤的道理。怎么监督?一方面,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意识,发挥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作用,要加强对审判工作流程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督,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的监督,要加强对干部使用的监督,形成具有姜堰法院特色的监督机制,继续发挥好通报的作用,对好的做法当然要通报,对违规违纪的现象更要通报,通报不仅要对事更要对人,敢于揭丑亮短,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另一方面,全体干警要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人置身于监督之外。惟有如此,我院的廉政建设,才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出现新的喜人的局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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