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万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参审案件
2007-09-03 16:23:39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伴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康发展,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作用进一步发挥。当前,各级法院共选任出5.6万名具有较高素养、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他们参与审理案件逾64万件,人均审理案件约14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20%。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数字。

  据悉,各地法院严格按照《决定》要求,通过科学确定名额、严格选任条件、严格选任程序、加强培训考核等手段,严把推荐报名关、资格考察关和提请任命关,把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与《决定》施行前相比,现有选任人员的学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年龄结构比较合理,职业和社会身份分布相对均衡。严格的选任条件不仅保证了陪审质量,而且也使人民陪审员普遍增强了使命感、尊荣感和责任感。

  据统计,全国已有937家人民法院实行了“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占总数的31.8%。其中,不少法院还结合本地审判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探索“随机抽取”原则实际运行的新方法,分别按照地域、专业、职业等标准,将本辖区的人民陪审员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然后再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从相对应的类别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这些做法使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到审判活动中,基本上实现了陪审制度应有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共同管理的具体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下发《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人事管理方式、方法和工作步骤等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细化规定,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此外,根据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培训实施方案》,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纳入法院培训的总体规划。目前,全国各地第一、二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已经全部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培训,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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