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切实将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问题落到实处
2007-09-03 16:44:08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在今天上午开始的第一次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地推行。各级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开支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地方各级党委、人大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创造有利条件,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还单独或监督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专门文件,进行指导与督促。大多数高级法院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就辖区内人民陪审员的经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由政府财政统一拨付经费,并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各地法院普遍为人民陪审员设立了办公场所, 订阅了学习资料,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相关补助。

  肖扬要求,在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问题和进展情况,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同时,要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改进和调整宣传方法,要用实实在在的陪审实例和显著效果,来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争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密切配合,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和广泛参与,营造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良好氛围,扩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群众基础,优化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社会环境。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将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问题落到实处。上级人民法院要主动出面帮助下级人民法院多做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人民陪审员的经费问题。对少数贫困地区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可以争取协商由上级财政划拨专款到当地财政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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