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解读“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意见”
2009-04-21 13:32:37 | 来源:新华网
 

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1日做客新华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并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高端访谈。本月14号,也就是上个星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就这份意见的解读以及大家所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我们今天特别邀请到了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和我们一起聊聊法院民意沟通的相关话题。

[孙军工]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孙主任其实说到跟法院打官司,我们普通老百姓比较犯难。日前,最高法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为什么要出台这份《意见》?

[孙军工]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最高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最核心的考虑就是进一步在审判和执行工作当中,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不断的从这些民意表达当中了解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而提高法院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法院工作更加科学发展,同时在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方面发挥作用.这个意见的核心就是进一步的广泛、深入、全面、客观的了解把握社情民意,主要是这么一个背景。

[主持人]那么现在法院在民意沟通工作的情况和特点是什么?

[孙军工]应该说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多少年以来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都重视加强民意沟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群众在表达诉求的时候,包括对于法官审理案件表现出的审判作风和他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都有了各式各样的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就给案件的处理,对法院依法行使审判和执行的职能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怎样适应这种千变万化的形势,如何准确的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对法官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这就成为了现在必须要正视而且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客观形势在发展变化,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当中,考虑问题的角度和价值判断标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有必要在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方面,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一些新的变化。

[孙军工] 所以整体上我们提出了这个要求,是顺应了群众的这样一个新的需求和新的期待这个角度。

[主持人]那么从您的角度来看,现在沟通工作中还存在着哪些障碍?

[孙军工]民意表达的沟通的形式和渠道都在发生着变化,过去我们做群众工作,更多的是考虑到这个法官在庭审环节听取双方当事人各自举证,同时我们又通过一些走访,巡回审判和调研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态,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现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网络的发展,网络现在2008年互联网的数据统计报道,截至到08年6月我国的网民是2.53亿,网络传统平台上表达了很多的看法,这种信息传播速度和广度,以及表达意愿的自由度就对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有了一个新的要求,如果按照旧有的模式通过一两次调查和一般性走访显然不能全面充分了解案情,原来的渠道相对来说可能就会单一。另外,原来我们收取信息这样的渠道是单一,法院反馈渠道也要顺应网络的发展,因为网络最快捷、最便捷,我们既要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同时要通过网络对社情民意作出相应的回应,这样才能真正促进网络的发展。

[主持人]人民法院在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加强民意沟通?

[孙军工]从我们制定的《意见》来看,这个《意见》当中从12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具体要求,概括起来实际上就是三大块的内容,一块就是要健全民意沟通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法院只要本着科学、便捷、透明、有效的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包括扩大民意沟通的对象范围,这里面多说两句就包括此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包括人民陪审员等等关心、希望了解法院的工作情况。

[孙军工]第二、就是要改革和完善我们现有的一些工作制度,比如说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的数量,参与陪审员的人员数量都要有一个更合理的配置。第三、创新体制。包括您刚才提到的关于网络沟通的问题,我们的网民是一个非常大的群体,《意见》针对这方面提了很多的要求,我们要求各级法院的领导,每年至少有一次和网民通过网络有一个交流和对话,因为我们知道法官们现在都很忙,网民通过网络和法院的领导有一个直接的沟通,就把自己最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通过网络反映,而且通过网络了解到的这些问题可以在网络上回答,也可以通过个别约谈或者用其他有效的方式回复。通过网络设立专门的栏目,我们要求各级法院建设好机关的网站,设立民意沟通的栏目,及时收集大家的意见。

[孙军工]另外,网络里面还有很多内容,包括我们肯定要开设一些相关的举报信箱,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审判作风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你可以有线索举报,有意见可以这样提出。所以整体上三大类12项内容,应该说从《意见》规定情况看,目前在民意沟通方面,现在的基本能够有效的渠道,有效的形式现在已经都体现出来了。这样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推进法院和法院的民意沟通工作向前迈上一大步。

[主持人]您刚才说的这些措施,我认为都是太具体,太细致了。这个《意见》的出台之后,有没有什么特别现实的意义呢?

[孙军工]可以给主持人通报一个最新的信息,我们的《意见》4月13日公布,14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当天中国法院网就开始着手做一项工作,就是为全国各级法院免费开通专用的民意沟通信箱,截至到今天做节目前,现在已经有300多家法院通过了中国法院网开始了民意沟通的专用信箱,其目的显然就是为了更多地收集这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所以这个是非常明确的效果。

[孙军工]另外,我还有两组数据可以提供给主持人,通过网络来说,我们可以有一个比对的数据,2008年中国法院网组织网络访谈19次,2009年1月1日到今天已经组织网络访谈18次了,这四个月已经接近了去年全年的量了,网络的庭审直播去年是306次,今年1月1日到现在已经组织网络庭审直播是121次了,这个《意见》出台以后,各级法院已经纷纷在采取积极措施,来落实这个《意见》的要求。落实这个《意见》,各级法院采取措施落实这个要求,最大的实惠还是提供给我们的人民群众,让大家能够有一个非常畅通的,没有阻隔的渠道来向各级法院表达自己的心声和意愿。

[主持人]此次公布《意见》要求的非常具体,领导干部还开设了这些信箱。这个《意见》出台的时间很短,您想不想了解百姓们是怎么说的?

[孙军工]想。

[主持人]现在我们看小片,看看百姓们是怎么说的。(略)

[主持人]我们看到大部分的受访者还都是比较赞成,比较支持的,这是《意见》出台之前想要的结果吗?

[孙军工]应该说这是我们期待的一个结果,另外从这个短片当中,我看了以后有这么个感觉,就是说明最高法院做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是正确的,而且确实是合民心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要了解社情民意,要了解正在变化着的经济形势,要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期待什么,确实需要各级法院下更大工夫,刚才我说到了,你从受访观众提供的意见,大家都觉得网络这种方式平时都在用,法院如果能够真正利用网络加强沟通,加强意见和信息的收集和反馈,那就是真正为他们提供了司法信息的服务。

[孙军工]所以这个确实是合乎群众要求的方式,所以说这个《意见》我的感觉还是说按照初步预想实现吧,因为刚刚有一周的时间,从目前我们采取的这一个态度来看,应该是说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的。就是如主持人最早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研究包括在运用网络途径加强民意沟通,我刚才举了很多的例子。我们出台这样一个《意见》,耗时10个月的时候,从2008年7月份就着手了,最高法院的党组明确要求要作为一个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要加强。这在最高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应该说这个时间是相对比较长的。

[主持人]大家可能没有看过意见的全文,这个全文的字数实际上可能不是很多,还没有发布会的新闻通稿多呢,可见我们在制定这个《意见》的时候花了多少心思。

[孙军工]中院和基层法院每年要组织两次人民陪审员的座谈会,包括组织研究舆情分析发展变化的形式,这些要求应该说都是非常细的。

[孙军工]就是为了要把民意沟通切实做到实处,不能光沟通,沟通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把我们了解和掌握的民意一方面给群众一个回应,你的态度怎么样。另外一方面确实要把人民群众的意见转换成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在12项要求里面我们也专门要求健全民意的反馈机制。

[主持人]我们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时间要求呢?

[孙军工]这种反馈,我们首先要求的是及时,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反馈渠道就是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这样一种方式。说到新闻发布会,有的网民朋友们可能也了解到了,我们从今年5月份开始,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会要实行例会制度,每个月一次,原则上安排到了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二,《意见》里面要求,现在各级法院也在推行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制度,这些民意如何改进措施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制度做一个回馈。2008年就物权法的适用问题,通过网络征求民意,征求了509条网民的意见。这些意见已经转换成了制作司法解释的重要参考依据了,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就司法解释向社会做公布和进一步的背景介绍的时候,这些内容都是向社会公开的,所以应该说呢,反馈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的做出反馈,特别是强调要通过有效的方式作出反馈,这是这个《意见》里面要求的非常明确和具体的。

[主持人]您认为这个具体的意见和规定,会对法官在日常工作中有什么改变呢?

[孙军工]首先是思想观念上会有一个改变,就是要更加的在我们研究制定司法决策,具体的审判执行每一个具体案件,包括每一次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包括和人民群众每一次接触当中,都要更加强化听取群众意见的意识。怎么把群众的意见了解得更全面,更系统、更真实,这在思想观念上我觉得必然要产生的一个推动作用。

[孙军工]第二就是在司法作风方面,必然要产生推动作用。这个《意见》里面我们也要求,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大法官要定期到基层联系点,要定期到联系点去,因为联系点最接近群众,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另外,要定期的组织召开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的座谈会,我们这个《意见》里面强调法官要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目的就是多种方式了解民意,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包括到联系点,包括开各种界别座谈会本身就是作风转变的根本体现。第三方面就是对于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会有一个非常大的促进,法官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能够把这些意见进行一些对照检查,看看我们法官工作当中,具体的法官的裁判行为当中,还有哪些不符合群众意愿和要求的地方加强一些,这对法官工作促进作用是非常大的。所以这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都是显而易见的。

[主持人]您认为会对普通老百姓有什么改变呢?

[孙军工]我觉得因为加强民意沟通,既要表明人民法院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的态度,同时也为人民群众及时就法院工作发表自己意见和建议敞开了大门和渠道,我们说的这12项要求是对法官提的要求,同时应该说也是对社会的承诺。就是对群众的承诺,那么我们在这样的一种有效的机制之下,网民们就可以充分的利用现在我们的网络,我们的刚才讲到的各种座谈的形式,各种走访的形式,因为按照这《意见》的要求法官和群众的接触机会和途径、形式就会更多,了解的内容,反映的情况可能也会更多,效果可能也会更好。

[孙军工]所以我觉得这个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就有了一个更加畅通的渠道,而且是更加畅通的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法官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更多的影响司法决策,甚至直接转化为司法决策的制定意见,这对于落实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具体的一个落实和保护。同时呢,在司法工作当中,因为人民司法有一个优良传统就是弘扬司法民主,倾听群众的呼声,倾听群众的心声,实际上就是要吸取群众的智慧,凝聚群众的力量。用这样一种方式之后在弘扬司法民主,在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方法,人民群众可以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这样的话,对于保护人民群众,因为我们讲贯彻执治国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多的是体现在这些方面。

[主持人]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讲,一直觉得基层法院就是高高在上,更别说最高法院了,这个《意见》出台实际上是能够加强双方的理解,百姓能够理解法院的工作,理解法官的工作,能够缓解立案难,执行难,您觉得呢?

[孙军工]我可以给主持人提供几个数据。我们2008年全国法院的收案数量首次突破了1000万件,中国的最高法院收案数量去年也突破了1万件,这都是史上前所未有的。纵向的比较一下,我们比改革开放之初的收案数量增长了19倍,我们很多基层法院,特别是沿海地区的法官法院,人均办案三四百件非常平常,我了解一个基层法官每年办案1千件,这是很多的。

[孙军工]我们现在都说法官是“5+2”、“白+黑”的工作模式,确实需要社会公众的了解,法官很辛苦,但是在工作当中无论在司法作风还是司法能力方面还有欠缺。如何把社会公众的评价和法官自身的评价,尽量消除这两种评价标准,评价效果之间带来的影响,那么民意沟通可能会尽量消灭这种差距。比如说《意见》里面,为了使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法院,了解法院的诉讼过程,我们提出了探索设立法院开放日,开放日在其他有些机关可能不是新鲜事,但是司法机关要对民众开放,这个应该说各地法院陆续有一些法院在做,有一些法院在一些特定的宣传日,请民众到法庭来,坐在法庭上,坐坐审判长坐过的椅子感受一下庭审的气氛,在全国普遍建立开放日我们还是第一次提,这就意味着四级法院都可能要研究建立法院开放日,开放日就是要庄严、肃穆的国家审判机关,要请民众进来,亲自感受一下他的威严、庄严、肃穆、严谨,同时能够更好地了解审判工作特有的工作和规律。但是也不是仅仅就停留在公众了解法院到底是什么样子,更多的是要通过这样的一种氛围和互动,共同的营造一种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在全社会尊崇法制这样一个氛围,所以从这种交流和沟通的角度来讲,它的目的和意义是在这儿。

[主持人]我个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一直以来,“立案难”和“执行难”是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是不是有利于缓解“执行难”?

[孙军工]在我们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里面,也明确提出了要审判和执行信息的公开制度,最高法院开通了未执结案件的信息,从今年3月30日正式开通,要公布很多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从功能项目来说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的就是要使社会公众能够全面了解到被执行案件到底是未执结原因是什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原因是什么,使被执行人能够承受非常大的道德成本和经济成本的压力,另外对其他的市场参与主体有一个警示作用,不良的信息就会在这个平台暴露出来。通过这个网络,可以给被执行人的执行形成一个压力,同时也让社会公众可以监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哪些案件到底哪些没有执行等,这也会形成对法院的监督,不要懈怠执行工作,要积极采取各种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所以这个执行平台就是最法院自身起到社会监督作用,对于被执行人来说,既监督他本人,同时来警示市场经济其他参与者,使大家提高风险防患意识,同时对不良信用能够使信息的公布,产生一些警示作用,进一步防范执行难的出现。

[主持人]提到法院我们就想到是很挠头的事儿,您也说了我们的法官工作很辛苦,这样没白没黑的去干,怎么缓解老百姓的这种看法呢?

[孙军工]我觉得有这样的看法是正常的。因为打官司每一个人可能都觉得程序非常复杂,而且民事诉讼可能时间很长,我个人理解这是一个诉讼特性的原因,因为诉讼实际上拿民事诉讼来说,就是借助于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的方式,我们两个人产生了纠纷,没有办法自行和解,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我要借助于国家强制力,动用国家司法资源对你违约行为作出一个司法制裁。因为你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动用国家司法资源对你个人进行的救济,所以就应该程序严谨。因为您要动用公共权力,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行为,任何一个公众都是可以理解的。这种特性就规定了程序必须严谨,包括启动程序和审判案件的程序,这就是他的特性。但是从目前来讲,在这种特性之下,我们需要公众理解,另一方面法院也在采取一切手段方便大家诉讼。

[孙军工]比如说我们现在对残疾人,残疾人因为行动不便,我们可以上门立案,你不要到法院来,程序再严谨我们也可以上门立案。现在很多的法院设定了诉讼服务大厅,你在这个大厅里面,你的起诉状不会写,我们可以有专门的诉讼指导员引导帮助你,原告、被告、具体的表达的诉求,你要求什么样的处理结果,之后那边审查立案,看看你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提供哪些材料。如果有能够缴纳诉讼费就去缴纳,一次性办完。因为案件各有不同,就审查诉讼材料的情况看各有不同,但是这个效率是非常高的。

[主持人]可以用半天时间解决吗?

[孙军工]用不了半天时间。现在在法院来说,我们更多是倡导大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这个依法就是你要通过法律途径,刚才也说了要打官司,但是我们感觉打官司毕竟首先要有诉讼费的支付,确实动用国家司法资源,你要牵掣的精力、物力、时间很多,现在很多的基层法院在立案大厅里面和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对于一般比较简易的民事纠纷可以做人民调解,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我们现在通过了这种方式,引导了当事人,又依法,又合情合理,在很大程度上也不伤和气就把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也在更多的去理解引导他,这样的理性引导和分流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使大家能够在尽短的时间内用和谐、理性、双方都能接受的这种方式,来停止纠纷,使他们从矛盾中解脱出来。有这个时间可以投资做生意,有这个时间可以弥合双方的关系,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意义更大。

[主持人]据了解,最高法院会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关于法院自身建设方面的提案和建议共有多少条呢?

[孙军工]2008年的时候,最高法院本来来说共组织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公众形式的座谈会34次,用这种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的方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面对面的讨论是6300多人次,这是四级法院近年来重视和代表委员的沟通工作,特别是通过和代表委员的接触,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在“两会”之后,最高法院首先做了一项工作,因为我们在全国“两会”审议最高法院工作报道期间,最高法院要派出将近200名干部深入到各个代表团去听取意见,然后呢把这意见收集起来做系统的梳理,400多条,分了7大类,就是把最高法院工作人员到政协、人大的代表团去听取意见。

[孙军工]最高法院在机关“两会”之后的第一次大会上王胜俊院长就这些意见的落实提出的具体的要求。最近有关部门又交办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两会”期间正式提出的意见和提案,我们现在收到了大概是270多条,涉及到法院自身建设的大概70多条,其中里面我们更多的能够从这几十条意见里面感觉到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等了解了,更关注了,同时要求和期待也更高了。

[孙军工]比如说,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在提高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度、提高司法水平方便上台阶,另外呢,代表委员们也都提出了要进一步的解决好中西部地区的法院人员编制问题、办案力量不足问题、人才流失问题,因为这些地方法官法院普遍存在着通过司法考试率不高,能够留住的法院人才没有更有力的措施留住,法官断档的现象比较严重,经费保障这块困难也比较多,他们在这些方面都给予了关切。整体上会同起来,我们感觉到就是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既要采取切切实实措施,把现在存在的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梳理清楚。另外对症下药,提出明确的措施,自己能解决我们就立足于法院自身解决,如果解决不了的就在政府的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解决。同时对于代表们密切关注的提高法院自身建设,提高法院自身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也做了“三院方针”,科技强院,公信立院,从严治院这样就可以把代表委员意见落实到实处。

[主持人]作为新上任的新闻发言人,您对今后的工作都有什么打算?

[孙军工]我是今年3月份才履任的新闻发言人,整体上全国法院是2006年9月份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到目前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整个法院系统也是一个逐步推开的态势,这个压力确实是比较大的。还是结合这个《意见》,《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这里面发言人制度,包括新闻发布制度有了一个更高的要求。我们从5月份实行新闻发言人的例会制度,同时有一些重大案件的结果也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应该说工作压力会非常大,工作任务会非常重。但是我想,作为最高法院的新闻发言人,我感觉可能更重的任务就是现在我们法院很多的信息需要向社会公开,那么社会公众,特别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有很多的,更多的新的要求和新的期待需要传达到法院来,怎么通过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发言人这样一个平台做好这样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我觉得是我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可能要重点思考的问题,但是我想,因为新闻发言人肩负的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代表着我们的最高法院来向社会传播这样的司法信息,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

[孙军工]我想我自己设定的一个工作目标呢,可以概括三句话:第一句话是,忠诚履行职责,因为我是最高法院的新闻发言人,所以要坚持我们这个相关的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求,准确无误的把人民法院的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做有效传播。第二句话是,坦诚地面对媒体,我们都是由新闻发布人和媒体记者共同完成的,为媒体采访了解法院的全面的情况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第三句话是,诚实的面对公众。人民群众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渠道,当然不仅仅是新闻发言人制度,既然你有了例会制度他们就希望了解到更多的信息。所以我们要坚持不说假话,不说谎话,把我所了解到的法院的真实全面的情况,向社会公众做一个透露,同时也通过我这样的一个渠道,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的话及时的向法院系统的决策层做一个反馈,尽我最大的努力把发言人的职责履行好,要说到工作打算,因为要做的事情非常多,但是我想不说打算,我先自己设定个目标就是争取努力做一个值得信任和尊敬的新闻发言人。

[主持人]有网友“水之媚”问,有什么方式可以和您取得联系?您可以透露吗?

[孙军工]我已经在新华网开通了博客,欢迎各位网友前来浏览、留言!

[主持人]好,希望您今后工作顺利,也希望我们的法院在民意沟通方面能够更加的顺畅。我们今天的高端访谈就到这里了,感谢孙主任做客,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孙军工]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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