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 平谷法院赴天津扣押三百方建材
2009-04-30 16:01:14
     中国法院网讯 (裴纪)  4月28日,经过周密的安排部署,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出动四十余名干警和十多辆警车赶往天津市蓟县,对被执行人张某、李某的近三百方石子和沙子成功进行了扣押、变卖,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卢某起诉张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李某共同偿还卢荣浩欠款及利息共计1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张某和李某,督促他们履行义务。但张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而李某长期在外地,无从查找其下落。后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举报,称张某与李某在天津市蓟县合伙开办有石料厂,特请求该院对张某和李某生产的沙子和石子进行扣押、变卖。为了防止张某和李某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蓟县对张某和李某生产的沙子、石子进行了查封,并责令张某和李某限期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查封的沙子和石子进行扣押、变卖。

  为了确保异地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避免造成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晓林在强制执行的前一天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案情和被执行人的情况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

  按照事先的部署,该院执行庭负责人杨晓军与法警队队长张德志于上午七点钟带领四十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急行军到达了位于大山深处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各自分工迅速对执行现场进行警戒,监督十余辆运输车和铲车进入执行现场进行施工。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突然来到执行现场,并试图对强制执行进行阻拦。经劝阻无效后,法警果断将张某迅速带离执行现场。为了一次性圆满完成执行任务,执行干警顶着烈日连续工作九个小时,甚至顾不上吃午饭。直到下午四点多钟,全部执行任务圆满完成,他们才离开执行现场返回单位。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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