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与网友在线交流
2011-03-06 16:32:5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董菁 包一楠 郭良
周泽民主任与主持人交流。赵洋 摄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人民法院与广大网友之间的互动交流,最高人民法院网与人民网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联合推出系列访谈。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来到演播室,以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周泽民:最高法院从机制上力促法院司法廉洁

    周泽民表示,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出来一年多,最高法从深化研究、深化教育、深化实践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从各方面力促法院司法廉洁。

在2010年的人大会上,首席大法官王胜俊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了“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周泽民指出,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出来一年多,最高法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研究。去年最高法在全国法院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活动,王胜俊院长带头参与研究,邀请了一批法学专家和在实践工作当中有研究的法院领导和同志们在一起进行探讨。通过广泛深入的研究,最高法今年1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会,对价值观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形成了一批理论成果。参加这个研讨会的既有来自审判工作一线的法院院长、法官,也有来自法学研究领域的比较有名的一些专家、学者。

二是深化教育。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作为法院干警经常性的学习和思想教育的重点内容,各级法院培训机构要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类培训的内容体系,要保证司法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

三是深化实践。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要引导干警将司法核心价值观运用到执法办案的第一要务中来,在法院干警司法考评体系当中细化量化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形成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标准,引导广大干警按照价值观的要求立身做人、履行职能、体现价值。为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制度化,最高法院修订颁布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文件,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努力从法院内部在制度机制上促进法院的司法廉洁。

    周泽民:最高法投入10个多亿实现立案大厅跨越式改变

  周泽民表示,近几年来,全国法院的立案大厅建设一共投入10个多亿,实现了一种跨越式改变。

周泽民指出,近一两年来,最高法到基层法院的立案大厅有了非常大的变化。法院立案大厅包括信访窗口是老百姓直接和法院打交道的地方。近几年来,全国法院的立案大厅建设一共投入10个多亿。到现在为止,全国有328个中级法院占80%左右,2300多个县级法院占74%左右,立案大厅建立得非常好。2009年12月,最高法院专门就立案大厅发了一个文件,关于怎样建立标准的立案大厅。文件里最核心的是两点:一是立案大厅要具有公开高效的一站式的立案流程。二是要给来大厅的当事人给予一些诉讼的引导和立案的解释。帮助有些不知道怎么打官司、怎么立案的老百姓,还给出一些风险提示,要求这个部门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方面都建立了制度,改进了诉讼的引导、查询、咨询服务,改善信访接待的设施,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应该说,实现了一种跨越式的改变。

周泽民还表示,从去年开始,新建的法庭一律开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一些老法庭改造后也开设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加强了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给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

    周泽民:法院队伍建设最重要是化解社会矛盾 水平还不高

周泽民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最高法院关注的重点在于目前存在的问题。

在回答关于法院队伍建设的问题时,周泽民介绍,法院队伍主要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和行政人员,这支队伍的建设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设、党的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司法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

周泽民说,从总体上讲,近年来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为顺利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但是,队伍建设最主要的是看到存在的问题,是最高法院关注的重点。这支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现在有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还不是很强,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的疑难的案件水平还不高。有一些法官的司法作风,包括法院工作人员的作风不是很好,行为不文明、不规范、工作不细致,也有一些极少数的法官以案谋私、司法不公,甚至是贪赃枉法,这些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周泽民: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法院提出更高要求

周泽民表示,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日益增多,法院成为了各种社会矛盾的一个集中地。特别是最近几年降低了诉讼费用以后,一些标的很小的案件,也起诉到法院来,这样更加剧了法院办案的压力。

周泽民表示,从2007年到2009年,2007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是965万多件,到了2009年增加到1137万多件,与2007年的收案数比较,2009年收案数增长了17.8%。从法官队伍的情况来看,从2007到2009,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法官人数从189413人增长到190216人,仅增加了803人,增长幅度仅为0.42%,明显与案件增长速度不成比例。

周泽民指出,对法官压力比较大的不仅仅是案多,随着我们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有很多新的类型案件,包括涉外的案件、知识产权的案件。一方面案件增加,一方面新类型案件增加,所以法官的压力就更大了。

对于“案多人少”的矛盾,周泽民表示,现在摆在法院面前的一对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要求和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还是在人民法院,这要求法院一定要立足自身,改进不足,挖掘潜力,加强培训,提高法官素质和工作效率。

    周泽民:聘用书记员和聘任公务员制度不接轨 有待完善

周泽民表示,在大的政策背景还很复杂的情况下,聘用书记员制度与法官制度之间尚难接轨,聘用书记员制度还有待完善。

周泽民表示,我们现在法院队伍里面书记员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全国有7万多人。2003年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组部、人事部下发一个《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从这个文件开始出台了聘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是公务员队伍的一个部分,但跟考入法官的公务员不一样,一般是聘三年,三年以后不聘的话就解聘了。考虑到法院队伍建设有专业化的问题,法官和书记员按照不同的培养模式,法官走法官通道,书记员走书记员通道,这样各方都往比较精的一个方向发展。书记员也可以正常的流动,由低级向中级和高级走,这个策划在当时是有道理的。现在实行这么多年以后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周泽民说,他经过调研以后发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聘任书记员和法官之间就像两个铁轨一样老是并行,没有交叉。书记员干得再好,进不了法官的队伍,这和过去的情况是不一样的,调动不了书记员的积极性。第二个问题,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政策走向也不接轨。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进行了很多年,适用于临时性的、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的岗位聘用,比如举办世博会需要临时聘用公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的制度跟这个也不接轨。整个大的政策背景很复杂,这个事情最高法院还在加紧研究。

周泽民还指出,这是一个现实当中的问题,请网友不要着急,也要有信心,一定要热爱这个岗位,搞好工作,锻炼自己,提高素质,前途还是光明的。今后我们大体的思路还是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要体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对书记员管理制度的设计要注重与国家公务员政策相互衔接和配套,要有利于优秀聘任制的公务员在法院的成长进步,我们正在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修改、完善聘任制书记员制度。

    周泽民:法官提前退休是一种资源浪费 严把“出口关”

    周泽民表示,法官队伍的进口制度有严格的考试培训规定,出口制度的执行也将成为监督的重点。

周泽民表示,法官队伍需要通过公开招考,首先是学法学专业,然后是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进了法院以后,要按照法官培养的要求进行履职培训,进入初任法官的时候有培训,到了高级法官还有一个晋职培训。

周泽民说,在法官队伍的出口上已经有相关规则存在,但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法官的退休年龄和公务员一样,但是现在在基层法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公务员的退休有所提前,比如年龄在55岁就提出退休。法官跟一般的公务员不一样,法官跟医生的行业是一样的,年龄越长经验越丰富,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让他们提前退居二线,这是一种对资源的浪费。

周泽民还指出,中组部、最高法、最高检,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去年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制止这种行为,但是现在这个文件执行的力度还不大,我们准备在今年适当的时间进行督察,要严格执行这个制度。既是为了法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缓解“案多人少”的需要,为地方的经济发展的需要。

    周泽民:培训与实践结合 提升法官能力素质

  周泽民表示,培训是法官能力提升的必由之路,法官也要坚持实践磨炼,敢于在一线承担疑难的案件。

周泽民表示,培训是提高法官能力的必由之路。关于法官的培训,王胜俊院长提出一个新的培训方针,就是“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审判工作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需要法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提高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根据业务的需要,根据法官需要还有差距。

周泽民说,“一个目标”主要是讲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两个转变”主要是实现由理论性培训向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的转变;“三个倡导”是倡导法官教法官,倡导案例教学、倡导现场教学。这些都是根据我们法官队伍建设的需要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周泽民指出,提高法官的素质有多种途径,培训是一个主要方面,但更主要的是在实践当中锻炼,特别是年轻的法官,要多向那些资深的、有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法官多学习、多请教,坚持实践磨炼,敢于在一线承担疑难的案件。

    周泽民:“阳光审判”是抵制腐败的最好方式

周泽民表示,阳光审判是抵制腐败的最好方式。法院在阳光审判上的举措和要求将越来越多,老百姓也能越来越方便地了解法院办案。

在回答关于法院队伍建设的问题时周泽民介绍,“阳光审判”是指除了一些不可公开的案件,涉及到国家的机密,涉及到一些隐私的案件以外,其他的都应当对外公开。当然公开审判中有的法庭里是坐不了那么多人,但会做到在法院门口公告,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在哪一个庭,什么案件,只要你提前来参加都可以。还有一种是把案件流程上网,只要点击一些法院的网站,案件的流程都在上面。

周泽民说,我们调研时了解到,法院办的案子和庭审,所有的庭审都进入了档案,庭审完了就进入光盘,都可以进行查阅的,随时可以调出来,随时可以了解,手段比较多,做得越来越好。要推崇阳光审判,因为抵制腐败的最好方式就是阳光化。

    周泽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法院文化魅力所在

周泽民表示,一流的法院必须要有优秀的法院文化来做支撑,法院文化的特质具有涵养精神、塑造品格的作用,不可小视。

周泽民表示,法院是文化人聚集的地方,法院的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特别高。最高法院法官里绝大多数都是硕士以上的毕业生,很有文化修养,法学知识也很高。

周泽民说,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的特点一直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2010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做了两件比较重要的事:一是在全国范围评选了40个法院文化搞得好的示范单位。二是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召开这样的会议,王胜俊院长在会议上发表了非常重要的讲话。之后我们形成了一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把文化建设的内涵、标准、要求都通过文件的形式给定出来。如果说之前每个高院和法院都在抓法院文化建设的话,通过这次文化会议以后,我们整个的法院文化建设就达到一个整体推进的程度,上升到理性发展的阶段,从此以后我们各个法院在抓文化建设这方面进入了非常好的状态,表现出良好的势头。

周泽民还指出,王胜俊院长有一个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文化约束相对制度约束而言,是一种软约束、一种内在的约束、一种无形的约束、一种更高层次的约束。制度让想犯错的人犯不了错,文化让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意犯错。在队伍的教育管理上,无论法律还是制度都有达不到的地方,文化却能起到全方位的作用。”这个论述非常精辟,我认为这才是法院文化的魅力所在。毛主席讲“没有文化的军队是一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战胜不了敌人的”。借用毛主席的观点,我感觉到一流的法院必须要有优秀的法院文化来做支撑,法院文化的特质是具有涵养精神、塑造品格的作用,这个作用不可小视,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下这么大的功夫抓法院文化。法院文化的重中之重就是刚才说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一旦我们法院的工作人员,每个人都确立这样的核心价值观的话,你想腐蚀他都腐蚀不了。这就是文化魅力的所在,这比制度和纪律都要好。

    周泽民:网络平台是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载体

周泽民表示,网络是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载体,法院对网络监督表示赞赏。

周泽民表示,网络监督是一个重要的载体。现在发现基层法院的一些问题,有些是直接从网上得来的。凡是表扬法院的,我们高兴。凡是发现法院有问题的,包括法官、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我们就快速地责成有关法院查清事实、了解情况、积极改进。网络是一个非常好的快车道。

周泽民指出,有一个不争的事实,个别的网上推手把一些根本不存在问题的情况搞得铺天盖地、影响公众,这是需要规范和制止的。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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