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种树赎罪”的那家人
2011-05-26 10:22: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焦婷
  大概日照人都忘不了2003年清明节那场大火,一把火烧了日照河山的大半边山。作为当时承办这起失火案的刑事法官,时间虽已过去八年,我仍然忘不了“种树赎罪”的被告尚庆秀那家人。

  那年清明节正赶上是农历的三月三,按照当地的风俗,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给故去的父母上坟。50多岁的妇女尚庆秀为了陪小姑子上坟,跟着上了山,没想到因为天干风大,尚庆秀点燃的烧纸被风刮走竟然引发了一场大火,过火面积九百多亩,造成损失二十五万余元。尚庆秀成了刑事被告人被关进了看守所。

  我承办了这起当时影响很大的失火案,当我第一眼看到有些柔弱的尚庆秀时,心中充满了同情。尚庆秀哭着悔恨自己给集体造成这么大损失,我安慰她:你这是过失犯罪,不要太过自责,法庭会考虑你的案情和态度给予从宽处理的。

  开庭后,尚庆秀的丈夫和两个儿子告诉我,尚庆秀心脏不好,问我他们能不能通过帮助植树的方式来减轻尚庆秀的罪责,少判几年。我说最大程度降低犯罪带来的损失在对被告人的处理上是有好处的,他们的想法很好。他们走后,我大胆地设想,能不能判处被告人缓刑,同时责令被告一家人植树呢?这在当时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没想到,在我向审委会汇报后,我的这种想法获得了通过。尚庆秀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决中责令她和家人一起植树补偿犯罪造成的损失。他们一家也成为中国“种树赎罪”的第一家人。这起案件在当时备受关注,也引发了争议。《人民法院报》等多家报刊媒体都给予了关注,一连几年的清明节前后都有宣传报道,后来全国不少山林失火案也参照了这一案例,判令被告人植树赎罪。

  我们在尚庆秀缓刑期的三年里对她进行了多次回访,了解他们一家人的植树情况。尚庆秀被宣告缓刑后,一家人对种树充满了“热情”,在丈夫、儿子、儿媳的帮助下,每逢适合种树的日子,他们一家人总是一起上山,不管是松树、杨树、平柳树,他们认为在山上能成活的都种上。尚庆秀看到小学生到山上摘松球,便要求丈夫老秦到学校索要从松球上掉出来的松子。一个冬天,他们要来了三袋松子,每逢雨天,老两口就上山撒种子。尚庆秀经常趴在自家西边那半拉子院墙上,看着那片被烧过的荒山,盼着它赶快绿起来。一年一年过去了,山渐渐得绿了,尚庆秀的心情也跟着逐渐好起来。这几年,植树成了习惯,在缓刑期满后,尚庆秀还是经常和丈夫,有时也带上孙子一起上山,将沟沟坎坎里的小树移出来,栽到土多一些的地方,他们的孙子也帮着扶树苗和浇水。本来就是护林员的老秦这些年护林护得更紧,尚庆秀和儿子、儿媳为了看护自己种植的那些小树,也成了义务护林员,看到有毁林的行为总是好言相劝。在他们的带动下,爱林护林成了全村的风尚,山上已基本恢复了以前的绿意。

  当时没指望能回家的尚庆秀在被宣告缓刑释放后,一家人对法院充满了感激。尚庆秀的二儿子小秦经常给我发来祝福的短信;一连几年,尚庆秀都会亲手衲几双鞋垫加上一些土特产让老秦骑车给我送来。我知道那是他们的一片真情,却之不敬也就收下了,有时我让老秦带箱牛奶、水果回去,他总是推让。

  五年后,我们法院搬上了新楼,当老秦又骑车三十多里给我送来一袋花生时,我劝慰他:你年龄大了,骑车太远,别再来了,有空我会去看你们。当老秦说出他们已把我当亲人时,我眼睛湿润了,我何尝不是在他们老两口身上看到了自己故去的父母的影子,我不敢说把他们当亲人,但早已把他们当成了朋友。因为工作忙,我一直没有兑现与老秦的承诺,没能去看望他们。我想,今年我一定要去看看他们,看看那片绿起来的山。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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