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院执行“110”在行动
2012-05-25 08:5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宝权
  “我终于找到被执行人了,他现在刚刚走进铁西区财富大厦,你们能快点过来吗?”“好,请您设法继续跟踪,我们马上过去。”在执行指挥中心的调度下,铁西区执行法官和法警20分钟便赶到,将拖欠工程款达三年之久一直在外地藏身的被执行人李某带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当天回款60万元,其余欠款达成还款计划。

  5月2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启动。这是沈阳中院攻克“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设立执行“110” 剑指执行难

  “执行难”是多年来困扰法院工作的顽疾。2011年,沈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958件,执结26939件,执结标的额53亿元,实际执结率66.7%,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连续四年实现执行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的稳步增长。然而,沈阳市两级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大约有35%未能完全实际执结,这其中既有被执行人确无财产造成的执行不能,更有被执行人利用目前还未建立起来统一的社会信息系统等管理上的漏洞,故意隐藏财产规避法院执行的问题。

  为攻克“执行难”,沈阳中院党组决定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简称执行“110”。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中院执行局,负责指挥、处置全市法院执行中的突发事件,迅速协调、调动执行力量;指挥、组织全市法院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执行;及时受理有关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的举报线索,迅速组织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查控、处置被执行财产;及时组织核实、查处、反馈涉执行投诉;指导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

  沈阳中院还与相关联动单位建立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与公安、工商、房产、金融、通信、铁路、机场、酒店等管理部门和服务行业的联网查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对接,进而构建一个立体化的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平台。

  执行“110” 让“老赖”无处藏身

  沈阳中院执行“110”设立公开接警电话,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工作制。19名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分为4个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每天分为白班与夜班,均保证4人在岗在勤,其余人员备勤。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后,在拨打接警电话时,只需要提供被执行人姓名即可。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线索,接警后执行人员须在1小时内到达辖区现场,或在2小时内到达距辖区60公里范围内的现场,依法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沈阳中院投资390万元给指挥中心配备了先进的接处警系统。采用3G技术,给全市执行警察配备了70台单价7000余元的单兵终端设备,以及防火毯、防火桶等高科技装备。在指挥中心的指挥长,可以根据前方传回的图像进行实时指挥;对于前方发生的突发事件、拒不执行和暴力抗法等情况,也都可以记录下来。

  从4月中旬执行指挥中心试运行以来,目前两级法院成功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8个,查找并查封被执行人房产16处,限制17名被执行人出国出境。

  办案人不作为 执行“110”将倒查

  4月中旬,沈阳市法库县一起生效法院判决不能执行,被执行人躲着执行法官,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的案件成了“重大疑难”问题。执行“110”调度两级法院130名执行干警、法警,在公安、消防、医疗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连续奋战四个昼夜,成功将4800吨的食品标的物交付申请执行人。

  沈阳中院院长卞富学说,执行指挥中心成立后还将逐步拓展职能,努力将其打造成依托党委有效解决执行难的中枢平台,联动执行的运行平台,整合执行资源的指挥平台,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信息平台和阳光执行的管理平台。对于原本具有执行条件但由于办案人不作为而未能执行的案件,经执行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或直接办理而执结,事后一律对原承办人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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