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法院助政府回购6家破产企业 债权千余万
2012-07-24 15:54: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乐频道 | 作者:莫领胜 蒋思思
  2012年7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由行政庭庭长莫领胜与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企业改制工作组,一行五人赴中国农业银行长城资产公司南宁办事处就平乐县电机总厂、平乐县糖业烟酒公司、平乐县地产公司、平乐县苎麻纺织厂等6家破产企业的债权回购进行洽谈。

  这已经是平乐县企业改制工作组第三次远赴南宁进行协商。当日下午,双方与会面谈,就债权回购问题反复商讨。经过工作组成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平乐县以人民币62万元的价格将6家破产企业1353万元的债权全部收购回来。会上,平乐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莫领胜从法律角度出发为债权回购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为推进合同签订提供法律和司法保障;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过程中,认真审查合同合法性,为企业债权转让合同以及所有债权回收资料严把法律关,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此次协助回购债权的工作任务。

  此次破产企业债权的顺利回购,不仅为破产企业改制和资产处置疏通了渠道,还为企业职工安置赢得了更多的资金,平乐法院法官在此次洽谈中的出色表现,也得到了一致认可和好评。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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