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陷僵局 “日记”迎转机
2012-07-31 10:34: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石门频道 | 作者:陈格卫 晏耀如
  “到安徽已经来了两个月了,还没赚到什么钱,家里的一切开支老公也不承担,照顾小孩的担子压在我头上,让我有点喘不过气来,我不知道我还能撑多久……”这是一个女人在婚姻破碎前期所写的日记,最终这些真情流露的日记成了法官处理案件的突破口。近日,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原告唐某与被告葛某均系石门县壶瓶山镇人,两人2002年登记结婚,2004年生于一女,现已七岁。婚后,因被告葛某缺乏上进心和家庭责任心,长期对老婆孩子不管不顾,让原告唐某深感无助和苦恼,长期处于压抑之中,万般无奈之下,希望结束这种生活的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和葛某离婚。

  石门法院壶瓶山法庭受理此案后,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在法官主持的庭前调解中,原、被告对于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均无异议,但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却产生了较大分歧。原来,原、被告结婚后,被告葛某长期在原告唐某家生活,并和原告父母、哥哥一起修建了一栋五间二层房屋,葛某认为房屋是自己出了一部分钱修建的,应该归自己所有。承办案件的法官多次耐心解释,被告葛某终于认同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观点,但对如何分割却意见不一,葛某要求唐某补偿5万元,而唐某无论如何也只肯出2万元,并且还要分期给付,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忽然,办案法官想起了唐某所提交的十多篇日记复印件,这些日记饱含真情,清楚的展现了唐某的心路历程,说明了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对于家庭所带来的巨大伤害,法官将这些日记递给葛某看,葛某看了之后,沉默不语,有所感怀,法官抓住时机,趁热打铁,从法律、情理上继续给葛某做工作,葛某终于不再固执己见,和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二人协议离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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