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涛:执行战线的“真汉子”
2012-11-19 15:04: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高胜敏 李俭俭
  面对抗拒执行的“十年老赖”,他不顾危险、冲锋向前,奋不顾身将正要驾车逃逸的老赖当场制止,虽然自己的右手被撞伤致残,却为积案得以执结高兴不已;

  面对异地执行的地方保护主义的重重干扰,他百折不饶、韧性十足,前后奔波数千里,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并自动履行,为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面对以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赖账者,他仔细甄别、明察秋毫,依法将其配偶的财产予以执行,让想钻法律空子规避执行的人无处遁形;

  面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他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使执行难题逐一得到化解……

  他,就是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小涛。

  个子不高,温文尔雅,是刘小涛法官给人的第一印象。在这个略显单薄的身体里,却蕴含着一股敢打敢拼、百折不饶的个性。自参加工作,特别是2008年分配至执行局以来,刘小涛始终以维护法律尊严、破解执行难为己任,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案子,用能动司法化解矛盾纠纷,以和谐执行维护社会稳定。2011年,刘小涛因执行公务受伤,右手骨折未愈合装有内固定钢板,在此情况下他坚持办案,当年执结的案件数、结案率及和解率位居全局前茅,且无一当事人缠诉闹访和矛盾激化。因成绩突出,其本人被评为2011年宜春市法院优秀和解能手,并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甘做执行战线“急先锋”

  执行工作是风险较高的工作,要经常面临各种危险复杂的难题和状况。刘小涛在工作中从来不拈轻怕重,对于遇到的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他总是能勇挑重担,冲锋在前,确保案件能得到顺利执结。

  王某与苏某买卖煤炭红砖欠款纠纷一案,早在2001年1月8日即立案执行,前后更换几任承办法官,但因被执行人苏某在十年间采取暴力、围阻、请托等方式多次逃避执行,致使案件迟迟得不到执结。 2010年10月29日,刘小涛与同事经多方查找发现了被执行人苏某的车辆。刘小涛和同事正要依法扣押苏某车辆时,苏某却突然发动汽车要逃跑。刘小涛第一个冲向前去制止,不料苏某竟猛打方向盘将汽车撞向路边,致使刘小涛右上臂粉碎性骨折。在极度疼痛的情况下,刘小涛奋力将被执行人苏某扯住,直到同来的法官将苏某制服才前往医院救治。事件发生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敏孙对其在执行工作中敢于碰硬、不怕危险的英勇行为给予了高度称赞。而刘小涛在骨折尚未完全愈合、右手还装着内固定钢板的情况下,又马上以饱满的热情默默投入到执行工作中。

  又如金某与刘某等三人采矿权纠纷执行一案,辗转于赣州市中院、余江县法院均未执结,后江西省高院指定该案由袁州区法院执行。执行局同事看到该案,觉得案情复杂,有些畏难情绪。刘小涛在领导交办该案后,没有推辞退缩,而是将五本厚厚的执行案卷抱回家,连续几个晚上仔细研究案情。结合该案系双向返还财物、当事人双方均要求对方先履行义务的情况,刘小涛以给付金钱一方为切入点,拟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然后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人金某激动地说:“案子虽然执了好几年,我却等来了一位好法官,值了!”并专程给刘小涛送来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困”的鲜红锦旗,以表达其内心的感激之情。

  近两年来,刘小涛共执结案件130余件,所办案件数量、结案率及和解率均名列所在法院前茅,且无一当事人缠访缠诉和矛盾激化。

  练就反规避执行的“火眼金睛”

  在执行工作中,规避与反规避是一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比拼。刘小涛同志在面对形形色色、花样百出的规避执行行为时,凭着明察秋毫、锲而不舍的精神,想方设法、排除万难,让那些想钻法律空子规避执行者无处遁形。

  如袁某等人申请执行陈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立案前陈某为逃避债务,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房产店面等财产全部转归其妻所有,并约定其在外所有债务债权都与其妻无关。刘小涛法官从陈某的家庭情况、协议离婚的时间、过程仔细分析,准确认定其属于以假离婚逃避债务,果断将陈某前妻财产予以执行。就在申请人以为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不抱希望时,刘小涛法官却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人手中,让袁某等人惊喜万分、感激不已。

  又如江西一医药有限公司与山东一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的公司远在山东,且面临着地方保护主义的重重干扰。为执结案件,刘小涛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六次远赴山东,想方设法找准突破口,有理有节地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提出和解并履行完毕,为企业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

  2008年3月至今,刘小涛共为园区企业执行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为当地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潜心钻研的“思考者”

  执行工作瞬息万变,各类新情况层出不穷,需要具备较深的法律功底。对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他总是细心学习、钻研,思考和总结执行工作经验。

  2009年,刘小涛在办理漆某与杨某买卖货款纠纷执行一案中,敏锐地发现案件中所涉及的农村房产该如何执行的问题,在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上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执行法院往往难于下手,障碍重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他查阅搜集了国内外大量有关的资料,结合工作实践,创造性的提出以强制管理的执行方式来解决农村房产执行问题,并撰写出《农村房产执行面临的困惑及其出路》一文,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辑的《执行工作指导》全文刊登,并引起热烈反响。

  调研成果远不止此。2008年至今,刘小涛撰写的有关能动司法、农村房产执行、执行职权配置等方面的多篇论文,均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其中关于执行权配置的论文还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唐山杯论坛征文荣获一等奖。在全省法院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刘小涛同志荣获二等奖两次、三等奖一次,充分展现了一名理论功底扎实、文笔流畅、博学多才的青年法官的形象。

  老百姓眼中的“贴心人”

  “把百姓放在心中最重的位置,百姓就会把心交给你。”刘小涛深知,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目标和宗旨。在执行工作中,他尤为注重和解意识,把和解作为执结案件的最佳途径。对自己执行的每一个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让互谅,绝不放过任何做好和解工作的机会,决不贪图省事强执了事。

  袁州区新田乡七旬老太李某,因其儿子于2006年12月6日驾驶摩托途经同村村民周某盖房处路段时,被周某盖房时堆放在公路处的石块绊倒致死。2007年7月法院终审判决:周某赔偿李某10万余元。同年9月,李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周某患鼻咽癌,其为治病变卖财产已无履行能力,七旬老太因该案时隔三年、换了几任承办人仍得不到赔偿而多次到法院下跪信访。

  刘小涛接手该案后,面对一边是饱受丧子之痛的七旬老太,一边是身患癌症的被执行人,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对方的难处,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经过十多次“背靠背”和“面对面”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事后,李老太提着自家的一篮土鸡蛋给刘小涛表示感谢。刘小涛对李老太的谢意表示心领,但坚持让李老太把土鸡蛋带回去,并叮嘱老人家多加强营养好好保重身体。

  由于坚持和解优先、和谐至上的执行理念,刘小涛所执行的案件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而执行和解率更是高达63%。与此同时,多年来刘小涛始终秉持“认认真真办案、清清白白做人”的人生信条,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累计拒绝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三十余人次、现金七千余元,保持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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