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13-01-08 08:32: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1月7日,人民法院报编辑部推出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重温一年中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典型人物,并配发记者的采访心得或者法官心声。

  这些人物分别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原庭长方程,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翟树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虾峙人民法庭审判员周峥俜,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蔡俊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姜颖,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惠珍,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蒋青春,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魏钰玺,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黄辛果,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圣水峪人民法庭庭长臧华。(陈冰)

  翟树全

  做群众信赖的法官

  翟树全,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参加工作23年来,翟树全扎根基层化解矛盾,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多年来,翟树全对3000多起案件诉前进行调解,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堪称新时期化解社会矛盾的能手。翟树全被评选为2009年度“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10年3月,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作出在全市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0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他“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2年10月19日,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他“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翟树全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1月31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我从1989年在吉林省农安县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工作到现在已经24年了,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党和组织却给了我很高的荣誉。我一定不辜负领导和同志的期望,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尽善尽美、善始善终,永远做一个公正爱心的法官。

  这些年在农村法庭工作,我感到基层一线办案法官案件多、压力大,条件苦、待遇差。新的一年,我希望将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和深化司法改革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提升基层法官素质,提高工作待遇,让基层法官体面和受人尊敬。

  同事印象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尹彦久: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宣传报道后,在法院系统及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他的事迹可亲、可敬、可学。当地群众听说要考核翟树全时,主动到考核组介绍他的先进事迹,有一位农民群众在自己女儿婚礼没结束时就来到考核组,说:“翟法官是一个大好人,他清廉,不摆法官的架子,案子到了他的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他这些年太不容易了,今天我不来说两句,我对不住自己的良心。”这让我非常感动。新的一年,我们要打造一支翟树全式的基层法官队伍,努力实现司法清明、法院清廉,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蔡俊忠

  在审判岗位上与死神搏斗

  蔡俊忠在法院工作的28年中,先后从事过基层民事、商事、执行等工作,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被确诊为肝癌后,他边治疗边强忍病痛坚持工作,用全部的生命与智慧撑起了老百姓心中的法律天平。2011年12月19日因患肝癌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8岁。2012年5月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作出向蔡俊忠同志学习的决定,同时追授蔡俊忠同志“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蔡俊忠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4月17日第五版)

  采访手记

  本报通讯员简三景:2012年春节前后,我不断听到了漳浦法院民一庭原庭长蔡俊忠同志的事迹介绍,我被震撼了。在进一步的了解中,我知道在走基层调研中,院领导发现并跟踪论证了这个先进典型,这位百姓心目中“焦裕禄式”法官的精神感动了大家。之后,我被幸运地派往漳浦采访了他的同事、亲友、当事人……一个“战士”的形象清晰展现:2009年被诊断为肝癌,医生“宣判”最多只能再活100天,他选择了在审判岗位上坚守,2011年冬天过世,从死神那里赢得了1000天为民尽责的时间。

  同事印象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碧惠:蔡俊忠同志业余的时间基本上都扑在工作上,他的书房里堆满了卷宗,房间窗帘拉着,说这样比较安静,便于写文书。肝癌手术后他主动提出要来工作,我叫他来走走看看就好了,不要太累,结果他第一个月接了8个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他的一生都献给了审判事业。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刘建头:蔡俊忠同志比较有亲和力,很敬业,不管在哪个岗位业务都很突出。他最后办的案件是去世前一个月接的拆迁安置系列案,他审结了2起,调解了6起,他直到去世那天还在看案卷材料。

  陈惠珍

  打造精品案件的“工程师”

  陈惠珍,1983年进入法院工作,1991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从事知识产权审判长达13年。她主审的第一股歌《死了都不卖》著作权侵权案等众多名案在知识产权界极具影响力,曾获评上海十大知产案例和十大版权案例、上海法院30年典型案例、全国十大知产案件和中国法院知产保护50件典型案件。她兼职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知产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的硕士导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邀研究员,参与编著《驾驭庭审》、《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8》、《知识产权审判指要》等7部法学著作。2008年起,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4月24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我要求自己:要培养政治责任感和独立、向上的人格、情操,尊崇并热爱所从事的职业,在实践中积累职业经验、锤炼职业操守,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职务上和职业上的双重职责。作为一名女性,我要求自己:用心用情承担好家庭的责任。“只顾耕耘、不问收获”是我个人的人生态度,而社会、组织和家庭给了我“只要耕耘、必有收获”的认同和赞许。这使我倍感慰藉的同时,更感受到这个伟大时代的厚度、宽度和温度。

  同事印象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徐飞:在我眼中,她一直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好庭长、好老师。她能够在不放松管理的同时,始终坚持学习更新业务知识,坚持自己审理案件,坚持亲自进行调研,刻苦钻研,身先士卒。而对于庭里同志提出的业务问题,她总是乐于与大家一起钻研和探讨,并且总能够以更为深入和全面的思维来考虑问题。我们的知识产权庭总是不时地有精品案件涌现,正是因为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有着她的精心指导和深远的思考,知识产权庭的成长离不开她一路的坚持和努力。

  方 程

  用生命破解司法方程式

  方程,男,满族,辽宁兴城人,1969年12月出生,1992年4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19日,在办案过程中,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2岁。方程生前所办理的1200余件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2012年2月,方程被葫芦岛市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的好法官”。同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辽宁省委追授方程“全国模范法官”和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方程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1月 17日第五版)

  采访手记

  本报记者陈冰:方程走了,他把最后的身影留在了调解现场。他就这样静静地走了,留下了未成年的儿子,留下了年迈的父母。为了他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他献出了自己的一切。

  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方程卷起衣袖帮村民垒院墙;为了不影响结案,他把办公桌搬进病房……16年的审判工作,方程化解了无数矛盾,他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和对老百姓深厚的感情,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信任。

  同事印象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杨杖子法庭赵强:方程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荡气回肠的故事,但他用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用他的良知、公平和正气,用他对生命的感悟和释怀、淡定和从容的境界,感动了我们,影响了我们,成为了我们心中不败的英雄。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副院长陈天文:方程,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法官,在基层工作16年来,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他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方程是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是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楷模。

  姜 颖

  “判决就是法官的名片”

  姜颖,199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审理过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00余件,其中包括“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尼欧普兰汽车案;“北京十大知识产权精品案件”“鸟巢”案等,在国内外影响广泛,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形象代表”,获得过多项荣誉。201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开展向姜颖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中开展向姜颖学习的活动。(姜颖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4月10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选择法官职业,因为梦想;坚守审判岗位,源自责任。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18年来,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没有权利懈怠,也没有权利放弃,我能做的,就是穷尽全力,做到最好。我要通过我认真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从而对法律尊崇与信仰;我要用我精心撰写的每一份判决,让全世界看到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与行动,从而树立起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荣誉和褒奖都是对我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我的激励和鞭策,不断敦促着我为我所挚爱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为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而奋斗。我将和我的法官同事们一起继续努力,用热爱践诺公平正义的法官誓言!

  同事印象

  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赵悦:姜颖曾说,“判决就是法官的名片。”而看过姜颖判决的人无不感佩,那字里行间的“辞”、“思”、“情”,充满了大智慧。没有华丽辞藻,没有原理堆砌,她告诉我们,判决的修辞之美应该是对事实的精准描述,是对诉辩主张的到位回应,是法官严谨而直白的逻辑思辨;没有先例,没有成规,她告诉我们,判决的思想之美就在于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要能够从单纯的案件中跳脱出来,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真正的尊重,真正的关怀,她告诉我们,判决的情怀之美就在于设身处地,宽容博爱,让崇尚法律、追求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原来,法律真的可以是一门艺术。

  周峥俜

  扎根海岛法庭28年的“拐杖法官”

  周峥俜,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虾峙人民法庭审判员。他扎根基层法庭28年来,一心为民、秉公办案。1991年成为舟山全市法院年度办案超百件第一人,所办案件无一差错、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缠诉。1997年髋骨关节坏死后,身残志坚,手拄双拐坚持工作,被当地干部群众誉为“拐杖法官”,先后2次荣立三等功。2012年6月被舟山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8月被授予“浙江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记一等功,受到赵洪祝、王胜俊等领导亲切接见。(周峥俜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9月18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去年盛夏,在美丽的西子湖畔面对面聆听赵洪祝和王胜俊同志的鼓舞和指导后,整个人似乎更忙碌起来,不断有记者采访,有熟人问候,而自己内心也在一遍遍回忆中坐上过山车,还记得1984年从乡政府转到法院工作时满是憧憬,1985年9月21日下午下着小雨,从沈家门乘航船(近2个小时)载着办公桌椅和生活用具,扛着“虾峙法庭”的牌子,正式到虾峙岛“落户”挂牌办公,岛上一些不相识的百姓义务帮我们搬运桌椅和用具,使人永生难忘;1991年成为办案超百件全市第一人,也曾暗自得意,但不敢表露;1997年手术后重新上班,第二天就安排开庭,那种又回归工作、回归自然生活的感觉最开心。

  同事印象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夏文明:与老周伯共事的几年,是我人生中受益最多的日子,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一种“坚守”。为老周伯感到骄傲。与老周伯共事,能深刻感受到老周伯在这平凡的岗位上干得多么踏实、多么不容易。老周伯的精神和业务能力都值得我们学习。他带病工作,坚持了十多年,在孤寂的海岛上保持一颗平静的扎根海岛、服务人民的心。他常说,功夫在诗外。他鼓励我们年轻干警除了多看书,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还要多走进群众了解群众,提升自己的办案技能。老周伯的事迹也一直激励着我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无愧于心的成绩。

  蒋青春

  “生命不在长短,只要活得有意义”

  蒋青春,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他从事审判工作31年来,审理案件1568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组织评查案件12000多件,发挥了案件“质检员”的作用;身患癌症胃部被全部切除,并伴有术后并发症,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已近5年时间;面对持枪歹徒、持刀施暴者、哄抢围攻者从容不迫,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拒礼拒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多次受到市、县的表彰奖励。2012年7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2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作出了向蒋青春同志学习的决定;2012年6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12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蒋青春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8月21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是人民的法官。我的今天来之不易,那些因为土地纠纷、邻里争端、家庭矛盾而走上法庭的农牧民,他们更不容易。我不能倒下,因为他们需要我。能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心里踏实。我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会将我生命延续的每一天,都扑在我深爱的人民审判事业中;假如一天我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离去是倒在我的案头之上,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华彩!只要生命不息,我就奋斗不止,永远做一名受人民欢迎的好法官!

  同事印象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勇:蒋青春同志身患癌症,不具备上班的条件,但他凭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然奋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了他坚强的意志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他面对歹徒的枪口临危不惧,面对施暴者的菜刀挺身而出,面对聚众闹事者的围攻从容不迫,用正义的力量震慑违法犯罪,体现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他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他是新时期法官的杰出代表,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精神风貌,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臧 华

  生活清贫精神富有的“憨”法官

  臧华,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圣水峪人民法庭庭长。他在基层人民法庭连续工作了18年,没有一起违纪投诉,审结各类案件2700余件,没有一件引发不良后果。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司法为民,秉公办案,忠实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他先后多次受到市县表彰,并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被山东省委授予“齐鲁先锋共产党员”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他的博客“天地之间”被评为中国法院网首届“十佳”法律博客。(臧华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10月16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我没有受过高深的教育,也没有太强的工作能力,甚至自己的为人处事都很笨,但笨人有笨法,那就是踏实做事,实在为人。十八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使我深深地体会到老百姓的不容易,体会到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作为法官,只有对老百姓付出真情,才会赢得老百姓发自内心的尊重。

  同事印象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人民法庭审判员乔玉来:与臧庭长一起工作近三年,每年都会对他有更深刻的认识。初到法庭,我的感觉是“苦”。但臧庭长却能以苦为乐,在繁琐的工作中找到乐趣,并以乐观的心态感染着我,让我感受到法庭工作的“甜”。当面对复杂的案件感觉无从下手时,他总能剥茧抽丝,三言两语就指出关键,迎刃而解。面对荣誉,他总是很谦虚,并以此为动力,更加努力地去工作。扎根基层十余年,审理案件数千起,用法律伸张正义,用亲情化解矛盾,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臧华。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马鹏飞:“善良、朴实、憨厚、清廉”,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臧华。在圣水峪法庭工作一年多的时间里,臧庭长的一言一行对我的影响非常大,让我学到了“要做事,先做人”的道理。他秉承“水的智慧”去化解矛盾;用“尚拙”的精神去处理和当事人的关系;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处理每个案件;用“谦虚谨慎”的方式和同志们和谐相处。作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他并没有将荣誉看得太重,而是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最高荣誉和行动指南。

  黄辛果

  为信念坚守一生

  黄辛果,女,1946年4月出生,1966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选调至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副庭长、庭长,2001年7月退休。2007年10月,下关区法院与区司法局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室,聘请黄辛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并任调解室主任。四年多来,该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2489件,93.5%成功调解。她先后获评江苏省优秀法官、诉调对接工作先进个人,南京市人民调解能手、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新近又被司法部追授“全国优秀调解员”称号。她主持的“辛果人民调解工作室”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单位”,被南京市司法局命名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窗口”。(黄辛果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9月4日第五版)

  采访手记

  本报记者赵兴武、本报通讯员邓光扬: 同事故去,痛彻心扉。捧心洒泪写英雄的日子里,感动的泪水几次打湿本子和键盘。黄辛果告别了这个世界,带走的是略显佝偻的身躯,留下的是永生的精神。“解人心结,悦己心灵”,黄辛果做到了极致!但,同怀司法爱民情怀、同具“一手托两头”法律智慧、同样“春蚕吐丝,不问收获”的法官,全国何止千千万?殷切希望社会给“黄辛果”们的掌声多一些、及时些,不要等他们“化蝶”而去才予以格外关注。

  同事印象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院长史俊: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退休法官黄辛果,新近被司法部追授“全国优秀调解员”称号。她以“爱心、热心、真心、耐心、恒心”感动无数人,以高尚职业操守和高超司法艺术向社会输送公平正义。从事民事审判18年,九成矛盾以调解而案结事了人和;退休后,在法院从事人民调解工作4年多,将生命最后一刻定格在“定纷止争”的岗位。在一个充满诱惑的时代,在一个矛盾多元的社会转型期,她宛如一面不受杂质半点侵蚀的铜镜,“解人心结,悦己心灵”,具体而微地折射出中国法官的高尚追求和优秀品格!

  魏钰玺

  调解能手的爱与忠诚

  魏钰玺,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14年来,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00多件,大都以调撤方式结案,所结案件未引发一起涉诉上访。2011年,被鲁山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法官”称号,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在河南省第二届“调解之星”评选活动中被授予“巾帼调解标兵”称号。2012年4月被评为鲁山县十大杰出青年,当选为鲁山县第九届政协常委,并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魏钰玺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2月28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我在基层法院干民事审判有14年了,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大都调解结案。好多人问我:你在调解上有啥技巧和秘诀?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情感的交流,把每个当事人当做朋友,只要用心,与人为善,就会感染他们。尤其是在经历了2011年8月14日的那场车祸后,比起当场牺牲的3位年轻同事,我能够在昏迷13天后活过来,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幸运,是上苍对我的眷顾,抑或是对调解工作的执著支撑着我,把我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让我更加懂得去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现在,我的愿望就是:要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我钟爱的调解事业中去。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让更多的纠纷得到化解,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同事印象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鲁永超:在我们眼里,魏钰玺正如她的名字一样,是位美丽善良、聪颖智慧的好法官。她的善举也感动了每一位当事人。多年来,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00多件,绝大多数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最近4年来近乎是100%的调撤率。她最大的特点是有耐心,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她视当事人为亲人,尊重他们,理解他们,在调解工作中能够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实心实意为他们解决问题。魏钰玺常说:调解就是她的使命。她能准确把握每起案件的脉搏,同样一起案子,在别人手里调不了,到她手里,就能迎刃而解,真是神奇。魏钰玺的工作能力令我们佩服,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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