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杀人并碎尸 "南湖碎尸案"罪犯执行死刑
2013-05-16 15:46: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宁频道 | 作者:马树勇
  今天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备受关注、因怀疑同事说自己坏话便将其杀害并抛尸的“南湖碎尸案”罪犯林俊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林俊,男,汉族,1987年7月4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专文化,药品推销员。

  林俊与被害人周某(女,殁年24岁)曾系同事,林俊因怀疑周某在同事中说其坏话及挑唆其与女友的关系而对周怀恨在心。2011年10月3日23时许,林俊来到南宁市青秀区长岗村周某的租住处,强行进入房内,质问周某并与周发生争执扭打。林俊用双手猛掐周某的颈部至周某昏迷,又将周某的头部撞击地板,至周因窒息合并严重颅脑损伤死亡。随后,林俊拿取房内的菜刀在卫生间内肢解周某的尸体,将周某的左手和内脏冲入卫生间的下水道,躯干部分留在卫生间内;将周的头颅用塑料袋包裹后连同右手、左右小腿带走,分别抛弃于南湖公园绿化带及南湖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罪犯林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林俊因琐事与被害人周某产生矛盾,深夜强行进入被害人周某住处,采用扼颈、撞击头部的方式致其死亡,为湮灭罪证,又分尸、抛尸,犯罪情节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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