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自动生成 庭审实时监控
——浙江法院信息化服务审判管理和法官办案
2013-06-07 07:35: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刘克勤
  5月27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董文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结束后回到办公室,开始用“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制作管理系统”写判决书。她娴熟地打开“文书制作”,选择“民事判决书”栏目下的“简易程序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部分有争议的”,再点击“上传”引入庭审笔录,一份民事判决书的雏形立即生成。随后逐一点击并修改判决书中的相关内容,不到半个小时,这件买卖合同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便新鲜出炉。

  源自一线的“金点子”促使文书制作智能化

  “自动生成的文书格式完整、条理清晰,整合了诉讼费计算器、期限计算器等办案工具,不会遗漏证据、当事人信息等琐碎内容,省去了查阅笔录、法条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制作裁判文书的效率。特别是与优秀裁判文书库的对接,可以随时查阅其他同类型典型判例的裁判理由,并借鉴其说理思路,边制作文书边提升业务能力、拓展法律视野,判决书质量也越来越高。”董文笑着说,自己忍不住做个广告。

  和董文一样,浙江法院基层法官正在信息化深度探索中逐步走出案多人少带来的案牍劳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开发“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和“案件信息分析挖掘系统”,是去年面向全省法院一线法官开展信息化深化应用“金点子”征集活动收到的437条建议之一。浙江高院院长齐奇提出信息化服务审判管理和服务法官办案并重,直面一线需求,吸收最新的信息化成果。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系统自动调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应的案件信息,经智能分析,结合文书样式模板自动生成裁判文书。法官只要选择案件相应特征要素,相似性案件的规范表达及裁判文书会快速列出供法官参考。文书生成时还会与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笔录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对差异加以提醒。

  信息化服务审判管理与法官办案

  目前,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浙江法院促进规范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推动阳光司法、落实司法为民的有力抓手。

  浙江高院审判管理处处长姚海涛说,近年,浙江高院不仅成功开发“审判执行案件信息结构化数据分析系统”,更在案件裁判文书等非结构化数据分析挖掘领域取得新突破。“去年,我们为全省法官开发了办案助手系统,将常用的业务资料、计算工具和办案技能手册等整合到一个系统中,深受广大法官欢迎。”

  2008年以来,浙江法院大力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全面推进信息化在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司法政务、队伍建设、便民利民等方面的应用,先后统一开发了100多个应用子系统,构建了网络全互联、业务全覆盖、资源共享用、系统高效应用的法院信息化体系。全省1758个审判法庭全部建成数字法庭,实现所有开庭的案件全程录音、录像。还将网络延伸到全省90个看守所,建成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实现大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的远程审理。

  依托法院专网实现数据集中共享

  浙江法院依托全省法院专网,实现业务数据大集中和共享共用,目前浙江高院数据中心已汇总全省600万余件案件数据和80万余件案件庭审录音录像。浙江法院网上办案系统和数字化庭审系统的全面应用,为案件评查和审务督察创造了有利条件。审务督察人员可以实时察看全省各级法院包括人民法庭的庭审实况视频或庭审录像,对法官庭审中的庭审言行举止、驾驭庭审能力、遵循庭审程序等进行督察。

  信息化为浙江法院审判工作增添了飞翔的翅膀,给审判质量效率的全面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近5年来,浙江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2.13万件,办结407.2万件,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了56.7%和55.1%,是全国增幅的2.1倍。其中2012年受理97.66万件,办结96.63万件。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达150件,历年各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主要指标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短 评

  向信息化要“审判力”

  近5年来,浙江法院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50件。在案多人少矛盾越来越突出的形势下,浙江高院密切关注审判一线法官的办案实际需要,研发法官办案助手和裁判文书制作等软件,依托全省法院专网,全面应用网上办案系统和数字化庭审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大集中和共享共用,千方百计向信息化要“审判力”,为树规范、提质效、立公信、促公开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平台,实现了信息化工作重点从建设与保障到整合与服务的转变,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能力提供了强大的科技保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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