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召开
江必新出席并致辞
2013-07-21 09:16: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窦玉梅 何晓慧
  201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中国法官协会名誉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王秀红,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陈向先,台湾地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出席开幕式。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省法官协会会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主持开幕式。

  江必新在致辞中指出,法治不仅是国家富强和兴旺发达的基石,也是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基本条件。中共十八大把法治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要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中国具有新的丰富的内涵:它既是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继承版,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还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当前,海峡两岸已进入大交流、大发展、大合作的新时期,只有秉持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的方法才能解决两岸交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使两岸交流更加顺畅

  在此意义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意义深远、作用巨大。

  江必新强调,推进两岸交往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程,必须树立司法权威。中共十八大报告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司法机关在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基本目标,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主线,把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司法改革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目标、推进司法公正的基本路径。本次研讨会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为主题展开研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苏增添代表中共福建省委,对应邀前来出席本届研讨会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他强调,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服务保障。近年来,福建法院立足特殊区位优势和工作实际,为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障两岸民众共同福祉付出了积极努力。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以法为媒,立足实务,在两岸司法界、法学界搭起了一座坦诚对话、真诚交流、联谊合作的桥梁,产生了积极影响。

  本届研讨会由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台湾地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共同主办。来自海峡两岸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人士,围绕“司法民主与公众参与”、“司法效率与程序改革”、“司法公正与证据采信”等议题,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

  又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于7月19日晚,在漳州会见了前来参加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的台湾嘉宾。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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